佛坪县民政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佛坪县民政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佛政办发[2015]1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每个股室、每个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局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一是抓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五保供养每年审核、审批一次,城市低保半年审核、审批一次,农村低保一年审核、审批一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每季度审核、审批一次。所有审核、审批对象在救助前均进行了公示;每季度公开了一次全县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数、标准、补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等信息。目前,我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884064人,其中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61653人,1-12月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取暖补贴198.372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2273411人,1-12月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取暖补贴797.8528万元。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439人(其中集中供养78人、分散供养361人),供养标准按照集中供养6000/年·人,分散供养5500/年·人执行,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及取暖补贴266.78万元。共有253人享受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和门诊救助,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7.74万元。全年共救助特殊困难对象68户,发放救助金19.75万元。

二是抓了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等信息。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53个;定期公示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号、名称、地址、登记评估结果和年检结果等信息。我县没有中介机构,没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今年,我局编印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指南》,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形式单一,主要以公开栏为主。三是监督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拓展网上互动,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把事后主动及时公开与事前主动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基础管理工作的良性互动。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不断加强民政部门法制建设,与进一步巩固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与强化民政部门信息化等工作紧密结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佛坪县民政局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