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的公告

佛坪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镇村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国家《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编制依据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陕西省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1〕38号)及《汉中市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汉政办发〔2021〕24号)要求,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县域农业生产和特色农产品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稳步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机制逐步完善,收入持续增长,扎实推进乡村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逐年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加快项目建设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合思路和规划目标

(一)整合思路

按照中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在过渡期间,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导向,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为平台,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投入新格局,激发脱贫村、脱贫户内生动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按期完成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全面振兴目标。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建立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总体稳定长效机制,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项目规划衔接,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从巩固“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得以巩固和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建成强而特的乡村产业体系、美而特的乡村人居体系、优而特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整合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一)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项目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按照“一旅二养三药”的产业发展战略和长短结合的思路,持续推行“党组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N”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巩固扩大特色种养业,持续发展中药材产业和产品加工服务。在扶持方式上,优先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增收项目,重点扶持带动脱贫户发展的村经济组织、乡村旅游、社区工厂、贷款贴息,以及与之配套的基础建设。实施项目115个7390.41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

 根据2022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年度任务,兼顾全县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区域内均衡发展,实施通村组道路修复、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巩固、电力改造、小型水利、环境整治等项目,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村和其他基础设施薄弱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实施项目64个5496.19万元。

(三)其他项目

围绕防返贫监测预警、人才振兴和项目管理,在全县实施其他项目12个,投入资金436.4万元。

四、资金投入情况

(一)总投入

佛坪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需求13000万元,计划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3323万元,项目191个,其中产业项目115个,基础设施项目64个,其他类项目12个,其中:中央资金8331万元,省级资金3352万元,市级资金175万元,县级资金1440万元。主要由乡村振兴、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资金整合投入形成。

(二)产业发展投入

全年计划投入产业发展资金7390.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11.72万元,省级资金1756.53万元,市级资金110万元,县级资金812.16万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全年计划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496.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77.88万元,省级资金1460.47万元,县级557.84万元。

(四)其他项目

全年安排项目12个43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4万元,省级资金160万元,市级资金65万元,县级资金70万元。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1.脱贫户及“三类人群”后续产业发展到户项目补助标准。对有自主发展产业意愿和能力的脱贫户、“三类人群”发展后续产业项目进行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1万元。按照产业项目类别:袋料香菇规模3000袋以上,每袋补助2元;天麻、猪苓规模5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元;魔芋5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养鸡500只以上,每只补助20元;养蜂30箱以上,每箱补助200元;养猪5头以上,每头补助800元。采取由户申请,村、镇审核,农户实施后镇村逐户办理验收,按产业发展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

2.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项目补助标准。对村集体经济建设种植和养殖产业基地、示范园区、乡村旅游,以及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分拣分级、烘干等配套设施。项目由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自主实施、或与其他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实施、或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实施的产业项目,且项目实施区域不跨县的项目。重点支持在当地实施,带动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可增加务工收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进行补助。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可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建设内容,按单个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100%扶持。对购买种苗、种畜等参照到户项目标准进行补助。

3.劳动就业项目补助标准。对外出务工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往返交通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其中,跨省务工的交通补贴500元,县外省内务工的交通补贴300元。项目由镇(街道)申报、县人社局审核、镇(街道)兑现补贴资金。

4.小额贷款贴息及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贴标准。对有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为了发展生产,或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带动脱贫户发展产业达到增收的,向金融机构贷取的由财政资金对其贷款利息支出进行补贴的项目。户贷款执行“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政策。经营主体按带动户情况,执行20万元以下,一年期以内担保抵押政策。实行同期银行报价利率的90%进行贴息。贴息资金实行按季贴息。对有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会员为了发展生产,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由财政资金对其借款占用费支出进行补贴的项目。按照每户最高3万元,期限为1年,脱贫户会员借款占用费为年息4.35%,按照年息4%的比例给予补贴,实行先交后贴、一年一贴。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基础设施类项目,整合资金主要补助建安工程费,补助标准参照政府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核定的项目预算确定项目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财政评审结果确定项目资金。

1.通村道路提升:建设标准为涵挡配套,路面硬化宽度4.5米,厚度20cm,每公里补助60--80万元。

2.组级道路:按照路基工程标准修建,涵挡配套、路基宽度4.5米(不含排水沟),原则上路面硬化宽度不超过3.5米,水泥厚度18cm,路基因地型和地质结构不同,每公里补助依据项目设计预算,路面每公里补助45—50万元。

路面硬化:控制在130-160元/平方米(含水稳层)以内。

水泥道路面板修复(含破损面板切割):按170--180元/平方米控制;

防护工程:M7.5浆砌片石按400-480元/立方米造价控制。

道路水沟:每千米控制在20-26万元以内。

波形护栏:每千米控制在26-46万元万元以内。

3.灌溉工程:(1)砼现浇渠道(渠身厚度20cm):D30渠道,山地控制160元/米以内;D40渠道,山地控制180元/米以内;50渠道,山地控制200元/米以内。(2)浆砌石梯形渠:根据灌溉渠道大小,每延米控制在300-500元。(3)砼拦水堰:支流主河道控制在20万元以内;支流小河道控制在10万元以内。

4.农村河道堤防:补助标准控制在2500元/米以内。

5.人饮工程:按自来水入户,保证水质合格、水量符合要求,具体按项目设计预算补助。

6.水土保持项目:每平方公里补助标准控制在50-80万元以内。

7.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补助控制在1500元以内。

(三)其他类项目补助标准

1.培训项目补助标准。执行县财政局佛财发〔2017〕50号文件规定260元/人/天标准上限。培训费开支范围: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举办培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2.公益岗位项目补助标准。对聘任村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的农户,每人每月岗位补贴不低于500元;对聘任组级网格员的农户,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00元。项目由镇(街道)和县乡村振兴局管理,镇(街道)制定考核办法,考核后兑付补贴资金。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按人均每学期资助1500元标准补助。

六、实施步骤

为确保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的实施步骤如下:

(一)确定整合资金规模。明确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二)编制整合实施方案。年初,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结合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将整合资金总规模告知行业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告知的整合规模编报整合项目清单,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清单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备案。7月份,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对年初制定的整合方案进行调整,报市上审核备案。12月份,按照涉农整合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补充编报整合实施方案,将整合范围内超出计划的资金全部纳入整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三)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各相关部门向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计划文件,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下达项目计划;整合工作前期,整合办根据整合到位资金,提出整合计划,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资金切块情况,在整合方案编制前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整合方案编制完成备案后,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批量下达整合项目资金计划。确保提前批次下达的资金关联到需求资金的项目上,让更多季节性产业项目、建设周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能早下计划、早落地,获得启动资金和后续建设资金支撑,同时促进整合资金的支出进度,有效避免资金的闲置、趴窝。

(四)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在项目计划批复后,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支付无滞留,保证项目进度、做好资金监管和项目跟进,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进行竣工结算、做好项目审计。

(五)联合自查自验。针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大、项目多的问题,一是各部门、镇办及时制定自查自验制度、方案,分批次对已完工整合项目进行自查自验,同时对下达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定期进行分析,针对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滞留的项目进行检查,督促进度,做好项目检查总结;二是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部门既定方案,联合各项目主管部门,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抽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综合考评打分,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备案,做好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各项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重大问题由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扎实推进。强化部门职责,根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进展情况,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建立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二)资金管理制度

1.落实管理制度。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佛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佛政发〔2021〕18号),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预算安排和管理责任、项目库管理、资金监管、工作机制等方面。实行镇办(部门)报账制管理,加强对整合后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严格公告公示。严格执行《佛坪县财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佛巩固衔接办发〔2021〕4号),将涉农项目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予以公开。各类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由项目镇办及项目村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绩效评价。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沿用《佛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佛财发〔2020〕29号)相关要求,在各项目主管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县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监督检查及审计

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权责一致、失责必究、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佛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办法》(佛财发〔2021〕79号),对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网格化、协同化监管。各有关部门、镇办、村级组织,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依据《佛坪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佛政办发〔2021〕66号),对扶贫存量资产开展清查、确权量化登记、规范收益使用分配。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接受审计部门和纪委监委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重点加强联合监督检查,由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并迅速作出处理。强化审计监督,将涉农整合资金和项目作为审计重点,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所有竣工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实行涉农整合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严格实行“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对虚列支出、虚报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审核、评审、验收把关不严而导致资金使用不当等情形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绩效目标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投入,注重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形成具有佛坪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打造以农促旅、以旅带农、农旅融合发展思路,围绕旅游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构建“一业为主、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立足资源禀赋,重点打造规模效益双提升的菌、药、菜、果、养等特色农业。在产业带动下,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都不同程度得到财政资金的扶持而共同发展、补足短板,确保全县已脱贫户、重点监测户不返贫,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涉农整合资金的投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升级,完善水利设施、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实施村组道路硬化提升及路况完善整治,通过提升巩固项目村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保证农产品销售、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下乡提供畅通的物流运输保障,巩固提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坚持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实现群众增收和农村基层建设同步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1.佛坪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明细表

2.佛坪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明细表(新增项目)

3.佛坪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明细表(调减项目)

4.佛坪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明细表

联系电话:09168912476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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