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安委会发〔2020〕8号

佛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佛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佛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佛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佛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汉中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安委会发〔2020〕10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佛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扎实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由被动接受监督管理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古道明珠·静美佛坪”、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县安委会组织开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培训班,对全体县级领导和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一轮培训。各镇办、各有关部门通过党委会议、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组织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办专题学习培训班,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收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监管干部、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及企业负责人收看,教育引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从严抓好工作落实。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党组)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县融媒体中心、信息化办要在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佛坪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落实《佛坪县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水利、旅游、桥梁、隧道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成“一岗一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县内规上企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落实《汉中市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三十条规定》,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2021年底前全县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21年底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视频记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三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危化业务监管人员的75%以上,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五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六是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监督和指导企业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结合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加快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消除收集、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环境风险。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运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限批非煤矿山,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大老旧设施设备淘汰和整合、整顿、关闭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汉中市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三十条规定》为抓手,巩固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果。三是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动态排查辨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和措施。四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一镇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和幼儿园、石油销售、醇基燃料使用场所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寄递仓库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筑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力度,推动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经贸、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大数据库。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分批次、分类别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民宗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寄递物流)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推进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二是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治理。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健全隐患治理机制。五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农村交通和城市工程运输安全监管,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六是严密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七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查交通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八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道路应急保障,落实道路边坡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健全完善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九是加强寄递物流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百分百”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寄递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寄递物品源头管控和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十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运局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邮政局、公路管理段、西成高铁佛坪站、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工程和城镇安全(城镇燃气)整治。一是严格资质审查。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和资质资格审查,从严查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工程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工程、劳务分包监督管理,及时制止、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二是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严格落实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防护等各类制度,切实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五是强化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施工单位落实作业现场具备安全管理资格的管理、监护人员,及时制止、纠正“三违”行为,坚决禁止冒险作业。六是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施工单位积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常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七是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推动建设单位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八是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抗震设防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和检查。开展摸底调查,贯彻落实《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九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督导各镇办整治民房安全隐患;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十是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加强燃气发展规划管理和燃气设施保护,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设置保护装置和警示标志,严格户内燃气设施安装、改装、拆除作业管理;严格燃气经营许可,合理规划布局瓶装燃气经营点,强化瓶装燃气经营监管,加强瓶装燃气储存场所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经营非法瓶装燃气等违法行为;加强燃气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坚决禁止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定期开展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排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运局、水利局、文旅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实施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主管部门、属地镇办、行业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台账,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和措施。二是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特种作业监督管理,严格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查验,实施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提示提醒制度,强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管,规范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附属仪器仪表校验、检修,坚决查处特种设备不按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三是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水平,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督促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积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等设施设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强化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科学准确辨识风险并落实管控措施。(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文化和旅游安全整治。一是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文化旅游行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是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及时发布假日期间气象、地质灾害信息,认真做好热点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游客流量预测、预报和高峰时段游客定额、限额工作,保证游览安全。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联合督导检查。三是强化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旅行社按要求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督促旅游道路运输公司按要求做好车辆查验和运营管理,做好游客安全,确保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强化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星级饭店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防控制度,定期检修维护水、电、气、油、电梯、压力容器、管线等设施设备,保障安防监控、消防灭火等设施设备完好和有效运行。五是强化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旅游景区常态化开展设施设备巡查检查,确保防火、紧急救护等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机电、游览、娱乐等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强化景区道路维护、观光车检修和驾驶员培训,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六是强化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娱乐、网吧、演出市场监管。七是强化文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严肃查处文物行政违法行为,着力加快重点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安防、消防和防雷工程设施建设。八是强化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管理工作。九是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对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性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文旅局牵头负责,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医疗卫生安全整治: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院一清单”落实管控措施。校园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电力设施安全整治: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设施设备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商贸和成品油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生活必需品保障、成品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商务活动、人员密集商贸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农林牧渔业安全整治:厘清农林牧渔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农机、渔业、畜牧和农药销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火源管控及水旱灾害防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医疗卫生、校园、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卫健局、教体局、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分别按职责牵头,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各镇办、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县安委办会同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按照“1+2+13”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成员单位及县域内各企业对标全县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于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及工作台帐报县安委办。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难点,深入分析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通过专题研究、专项执法、约谈、“开小灶”、推广先进经验等方式方法,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制约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和措施,逐项完善并落实。归纳整理各镇办、部门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并借鉴省内外其他地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打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和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县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分季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11月底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1月20日前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由县安委办梳理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提请县安委会审定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季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定期会商、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统筹推进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积极联系协调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完善规章制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严格实施安全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县本级财政要全额保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和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

(五)严格监管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执法处罚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吊装作业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检查寓服务之中,组织开展精准指导服务,采取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现场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肃问责问效,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县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从严进行考核、督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本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和重点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办、行业部门和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全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全县建设工程和城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全县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全县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全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2.全县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3.全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4.全县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5.全县农林牧渔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1.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定).doc
  • 2. 附件2全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定).docx
  • 3. 附件3危险化学品三年整治方案(定).doc
  • 4. 附件4佛坪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定).docx
  • 5. 附件5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定).docx
  • 6. 附件6道路运输三年行动方案(定).doc
  • 7. 附件7建设工程及城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定).doc
  • 8. 附件8全县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定).docx
  • 9. 附件9 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定).doc
  • 10. 附件10佛坪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doc
  • 11. 附件11校园安全(定).docx
  • 12. 附件12全县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定).docx
  • 13. 附件13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定).docx
  • 14. 附件14全县民爆方案(1)(定).docx
  • 15. 附件15农林牧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