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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中心推行“好差评”制度 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近日,县医保中心经办大厅窗口正式启用电子“好差评”评价系统,接受群众对所办理的事项进行“一事一评”,由群众担任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裁判员”,推动群众办事由“能办”向“快办”“办好”转变,不断提升医保工作服务水平。

医保服务满意不满意,群众有权给出“好差评”。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县医保中心在经办大厅窗口配备了服务评价器,办事群众在办理完一项业务后,可通过点击服务评价器上的“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按钮,对工作人员的服务给出评价。同时,窗口还备有纸质的群众意见簿和投诉意见箱,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意见。定期统计“好差评”情况和投诉意见情况,对“不满意”差评问题和投诉意见及时向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反馈,并督促认真落实“差评”核查整改及投诉意见回复工作,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立行立改。

此次“好差评”工作的开展,旨在更好的督促窗口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推动医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