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财政局结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坚持“四强四促”,全面提升资金监管水平。
一是强培训促提升。组织财政所干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围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内容,以“资金管理办法+典型案例”的方式,深入剖析了项目绩效管理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实操性的讲解,有效提升了财政所干部对项目绩效、报账资料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监控促规范。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年中省市县衔接资金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跟踪监控,借助第三方机构专业、独立、客观的角度,通过实地踏勘、数据收集、入户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对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和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评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性的整改建议,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更好实现绩效目标。截至目前,已实地评价60个巩固衔接项目,反馈问题20余个。
三是强检查促整改。通过巡察、审计、信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公开征集线索等方式,广泛收集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线索,对涉关部门单位、镇办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专项检查,深入查找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按项目计划推进等方面。目前已开展实地核查2次,发现问题6个,发出问题反馈单2份,移交问题线索2个。
四是强管理促效益。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因政策变化、客观条件改变等原因需要调整的项目进行审核,确保项目调整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求,及时收回调整无法实施的衔接项资金370余万元。同时对新下达的项目资金,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绩效目标,加强跟踪监管,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6月底,全县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64.6%,支出进度位于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