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水利、水电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移民安置工作方案,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开发计划,帮助、指导移民搞好生产开发;做好移民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编制移民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做好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做好移民的对口帮扶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移民安置工作加快推进

(1)移民安置点建设有序推进。十亩地集镇迁建安置点规划安置移民283户1034人,通过陕南移民房已安置到位23户75人,椒溪河西在建库区移民房屋203套;椒溪河东57户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水源工程、交通桥工程已开工建设,交通路工程正在做招投标前期工作;中心校建设房屋竣工,卫生院建设房屋主体竣工,办事处(社区)二层在建。石墩河集镇迁建安置点规划安置移民215户758人,通过陕南移民房已安置到位20户66人,已建成移民房屋182套(户),13户特困户移民房屋主体竣工;一期场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工,二期场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已进行招投标;中心校房屋建设主体竣工,卫生院房建竣工。上游交通桥、交通路已完成招标并开工实施。

(2)移民生产安置逐步落实。大河坝镇按照570米高程以下移民生产安置到户方案,已完成1700亩经济林改造、土地复垦67亩。《石墩河移民生产安置规划报告》、《十亩地移民生产安置规划报告》已经县政府审批。石墩河镇已结合土地整理项目抬田修地3块120亩,将用于移民生产安置。

(3)专业项目迁(改)建全面推进。三陈路复建工程竣工试运行通车。库区内广电网络、联通、电信、移动通讯线路迁改已完成,35KV电力线路迁改正在实施当中。

(4)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陈家坝、石墩河移民安置点供水工程竣工,已试运行供水,工程正在审计。为十亩地、石墩河2个集中安置点挡墙护坡工程筹集项目资金607万元,部分挡墙护坡工程已完工或正在实施。陈家坝集镇过境道路改线工程竣工通车。宋(家沟)谭(家河)路、大(堰沟)廻(龙寺)路正在做招投标前期工作;火烧坡隧道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本月底开标。

2.党建工作深入推进。

3.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4.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5.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

6.联村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部门概况

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为水利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供养。目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3人,公务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12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4个科室。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1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136.4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7.9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人员3名,项目支出3.1万元。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74.4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5.9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人员3名,项目支出41.10万元。

1.收入总计174.4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4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38万元,为2015年度工程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74.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3.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7万元。

(2)项目支出41.1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其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支出38.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10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41万元,支出17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1万元,项目支出41.10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1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9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人员3名、项目支出3.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功能分类)

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水利建设移民支出133.31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3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7.9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人员支出等。其中: 人员经费12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无支出。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涉及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涉及0批次0人

2016年“三公经费”较上年相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次,实行廉政灶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结转2015年尚未开工的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38.00万元,在本年度施工并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7万元,比2015年增加12.3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增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佛坪移民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无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佛坪县移民工作办公室占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未使用财政资金支出。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同级部门拨款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