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科技重大创新等科技项目的推荐审核上报,组织科技项目的实施情况检查、验收及监督管理,提出项目经费安排意见。组织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管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收集汇总、科技宣传工作。抓好全县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申报和县级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及科技保密工作。制定全县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年度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健建设,加强科技投入力度,使科技投入达到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社会科技投入(R&D)达20万元;专利申报5件,专利授权4件;市场技术交易额100万元。加大宣传做好科技周活动的开展;积极联系省市科技项目申报;做好市考县指标的完成。
二、部门概况:
佛坪县科技局隶属发改局,正式编制3个(局长1个,科员2个),下设生产力促进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设专职主任一个,正式编制4个。在职人数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科技局本年收入合计7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4.5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变动、新增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2016年县科技局本年支出合计7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4.5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变动、新增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收入总计75.05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75.0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5.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佛坪县科技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05万元,支出75.05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佛坪县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5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变动、新增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功能分类)
佛坪县科技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75.0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佛坪县科技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4.5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变动、新增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6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2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涉及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涉及4批次20人。
4、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次,接待费用下降。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同级部门拨款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