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县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2.编制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镇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县级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5.组织协调金融部门开展农村信贷扶贫工作,审核扶贫贴息贷款对象,组织落实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投放工作;6.负责管理全县精准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8.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脱贫计划任务,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农户实行动态管理;9.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负责中、省、市级包扶单位和企业在佛坪县包村扶贫的协调和联络工作,指导包扶单位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10.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水平;11.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12.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实施脱贫攻坚工作。对照《陕西省脱贫退出实施意见》要求,预计,2015年11月至今年10月,通过项目扶持,全县实际脱贫1329户3114人,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5691元,全县及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和60%以上,所有贫困户均达到安全住房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没有辍学学生,35个贫困村均有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和标准化卫生室,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完成年初确定脱贫退出目标。
2.“六个一批”工程高位推进。在产业发展方面,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户,按照产业补助标准,兑付686户贫困户产业直补到户资金417.93万元,向616户产业发展户投放扶贫贴息贷款3697.8万元。按照每村扶贫互助资金不少于30万元的标准,为35个贫困村安排资金1324.4万元。在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方面,以集中安置为主,把居住在“两灾”威胁区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搬迁范围,对五保户、特困户等政府兜底对象,实行“交钥匙工程”。对未列入易地移民搬迁的贫困户土坯房,统筹使用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政策,进行贫困户房屋修缮、改造,全部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在教育就业方面,补助262名贫困中小学生教育资助金14.5万元,落实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金280人次102万元。围绕扶贫产业发展,开展以种养殖为主要内容的实用技术培训55期3450人。与阿里巴巴、京东集团、中国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子商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首批招聘贫困家庭员工121人。在生态补偿方面,共聘用202名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人均年增收4000元;发放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83.8万元。在医疗救助方面,实现了贫困户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2066 名民政救助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13名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生活费全额补助,33名需要安装义齿的65岁以上老人实现义齿安装全覆盖。在社保兜底方面,对1012户2066特殊贫困人口,发放社会低保金、五保金879万元。县财政为176户357名贫困户安排政府兜底补助资金36.1万元,确保他们达到脱贫标准。
3.“三位一体”扶贫战略深入实施。在专项扶贫方面,截至目前,产业扶持上共计投入资金5353.8万元(其中:产业直补资金330万元、投放扶贫贴息贷款3697.8万元、兑付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45万元、发放扶贫互助资金借款786万元、市级包扶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88万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307万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专项资金1223.8万元(其中: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14.5万元,贫困户建房471万元,广电扶贫38.3万元); 完成“雨露计划”技能培训228人;7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已完成投资687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村容环境整治和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在行业扶贫方面, 截至目前,财政、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水利、陕南移民办等部门已向贫困村投入各类资金2.2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社会扶贫方面,中省市县四级97个参扶部门单位和企业,组建驻村工作队62个,派驻第二轮第一书记35人,1306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348户,为包扶村直接投入和帮助协调资金1491.5万元。中央网信办和省政协办公厅确定支持我县的30个事项,正有序推进。成功争取国开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总投资1.8亿元,首批4000万元款项已经到位,主要用于贫困村水、电、路和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二、部门概况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包括扶贫办本级和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佛坪县扶贫经济合作总社。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扶贫办年初结余结转14.15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24.1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24.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125万元、大学生助学项目20万元、雨露计划培训项目20万元、广电扶贫项目29.96万元、36个村互助资金协会国开行贷款风险金9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增加66.09万元、项目管理费21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8万元。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610.06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24.7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支出125万元、大学生助学项目支出20万元、雨露计划培训项目支出20万元、广电扶贫项目29.96支出万元、36个村互助资金协会国开行贷款风险金支出9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增加65.65万元、项目管理费21.5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8万元。年末结余28.24万元。
1.收入总计638.2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1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4.15万元,为2015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638.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1.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31万元。
(2)项目支出428.8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135万元、大学生助学项目支出20万元、雨露计划培训项目支出20万元、广电扶贫项目29.96支出万元、36个村互助资金协会国开行贷款风险金支出9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72.57万元、项目管理费61.34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8.24万元,主要是项目管理费和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的年终结转结余,为本年预算安排,未使用完毕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年初结余结转财政拨款收入14.1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24.14万元,支出6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8万元,项目支出428.8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06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24.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支出125万元、大学生助学项目支出20万元、雨露计划培训项目支出20万元、广电扶贫项目29.96支出万元、36个村互助资金协会国开行贷款风险金支出9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增加65.65万元、项目管理费21.5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功能分类)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1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4万元;
2.2130505—扶贫--生产发展221.31万元;
3.2130550—扶贫--扶贫事业机构177.18万元;
4.2130599—扶贫--其他扶贫支出72.57;
5.2130603--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120万元;
6.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1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7.7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工资标准变动、考核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脱贫攻坚业务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13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34万元、津贴补贴37.29万元、奖金9.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生活补助0.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万元。 公用经费4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5万元、印刷费3.57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96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4.55万元、维修(护)费1.12万元、会议费4.95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劳务费0.38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2.27万元、福利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7.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4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涉及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6.24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省市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和扶贫开发项目检查、绩效考评,涉及68批次326人。
4、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县委、县政府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扶贫办合署办公,抽调人员32人,省市加大对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工作力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佛坪县扶贫载发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1万元,比2015年增加18.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增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室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无公务用车。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同级部门拨款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