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度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佛坪县住建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力提升住建系统行政工作效能全年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从源头防范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府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对住建系统行政机构设置、股室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及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对各股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执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流程需进一步优化,内部协调与责任落实机制需持续强化。

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与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公开内容偏重于结果公开,政策解读、决策过程、执行情况等过程的公开深度有待拓展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强化流程管控。明确了各室(单位)职责与分工优化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闭环管理机制,提升了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深化内容建设,提升发布质量。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项目规划、财政资金、重大项目、住房保障、安全监管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文件的同步解读,丰富解读形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时限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