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坪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佛财办预〔2016〕1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6年预算编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佛坪县林业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3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做好木材凭证采伐,凭计划生产;负责全县林业执法及其监督工作,指导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筹集全县各项林业资金;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5、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4、组织实施各种林业生态工程;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及全民义务植树;依法搞好种苗管理、苗木基地建设。
6、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技术推广。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局下达我局经费预算157.14万元。
1、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工资及福利支出123.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35万元、津贴补贴29.9万元、奖金2.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8.57万元、绩效工资9.4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水电、通讯、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车辆维护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支出和独生子女费支出。
2、项目支出拨款
项目支出15万元,属于森林防火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制作防火宣传牌、防火检查车辆运行燃油费、节假日防火值班人员加班工资、召开防火会议会议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 “三公”经费预算3.39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
附件:1、2016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单位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3、2016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佛坪县林业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