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民政局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佛坪县民政局位于佛坪县熊猫大道1号,现有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1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规章。拟订全县民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调查、审核、审批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并组织实施救助。

3、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提出抗灾救灾方案,组织查灾、核灾和上报灾情信息,并及时发布灾情,管理和分配安排救灾款物,检查和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应急救助、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等扶助活动

4、负责全县优抚安置工作,落实兑现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医疗救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初审上报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残等级的评定。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村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管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

6、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协助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

7、拟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县、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上报工作。调处镇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8、组织、协调与毗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勘界历史资料的保存;参与市际、县际边界争议的联合调查和调处工作;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标志。

9、负责全县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收集整理地名信息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

10、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福利机构的核准,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及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1、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及信息、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公墓服务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12、指导、监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3、指导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老龄工作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协调全县民族关系,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1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以及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协助和协调的各项事务。

16、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7、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强化民政财务,对全县民政事业经费作出预、决算,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9、负责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来信来访。

20、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麻风病、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医疗实施救助

21、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情况

2016年单位收入预算18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8.23元。

    2016年单位支出预算18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2万元项目支出37.8万元。

  

                                         

                  佛坪县民政局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