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佛坪县殡葬管理所为佛坪县民政局下属副科级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人,现有在职人员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省、市、县殡葬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拟定地方性殡葬法规文件;负责落实殡葬管理规定,督促检查全县贯彻执行殡葬法规文件情况;负责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单位和个人实行行业性管理;负责指导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殡葬服务组织的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案件。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佛坪县殡葬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8.25万元。变动原因为佛坪县殡葬管理所为2016年底新设立单位,新增人员1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
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8.25万元,预算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2万元,变动原因为县殡葬管理所为新设立单位,人员增加后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预算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3万元,变动原因为新设立单位,相应办公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万元,变动原因为暂无此项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佛坪县殡葬管理所2017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专项资金预算0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7年,我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耗材、打字复印、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暂无需办理的政府采购事项,未编制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佛坪县殡葬管理所占有使用的车辆0辆0万元,专用设备0件0万元,通用设备0件0万元。
四、专用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