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17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引导符合条件人群进行登记、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负责全县养老保险核算、征缴、汇集、上解财政专户;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准确记录个人账户。

2.负责全县到龄人员享受待遇资格审批、发放及管理;办好跨统筹区域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好业务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等日常业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佛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佛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是人社局下属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佛坪县城居养老经办中心现有编制数9名,其中事业编制9目前在职人9员人。

二、2017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城居中心2017年单位预算收入总额为9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98.96万元,非税收入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49.4万元,增98%,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及正常升薪

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单位预算安排基本支出 99.76万元,预算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40.98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增加及正常升薪

2.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万元,变动原因为:随升薪和人员增加的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0.036万元,变动原因为:独子费标准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增加新的项目。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用于专网维护。

三、2017年单位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42万元,较上年减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较上年减0.0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7年,我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耗材、打字复印、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暂无需办理的政府采购事项,未编制采购预算。(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佛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占有使用的车辆0 辆,专用设备 0件,通用设备11.67万元

 四、专用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付单位的财政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017年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