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0月27日在佛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佛坪县财政局局长 余小能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全县及县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
2022年初,县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512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调入资金、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追加支出预算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44万元(其中镇级支出1331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54万元。
2.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2万元,加上省市补助收入9826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4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07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97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2万元,调入资金1435万元,上年结余6083万元(其中镇级结余90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3818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44万元,加上上解省市支出22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7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万元,累计结余(结转下年支出)4854万元(其中镇级结余1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1381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
2022年初,县人大批准的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769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补助、减去补助镇级支出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31万元。
2.收支平衡情况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2万元,加上省市补助收入9826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4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07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97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2万元,调入资金1435万元,上年结余5179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2914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31万元,加上上解省市支出22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7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万元,补助镇级支出12419万元,累计结余484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12914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3.预备费情况。2022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应急救灾等。
4.“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96万元,较上年下降0.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8万元,较上年下降1.45%。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2年,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502万元,减去本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2万元,加上年底补充的232万元,年末余额232万元。
6.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省市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9826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24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3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2374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23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及奖补资金5719万元。
县财政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加大对镇级的转移支付力度,下达镇级转移支付资金12419万元,较上年增加93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6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736万元。
7.与预算调整报告差异情况说明。向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时间为2022年12月份,省市结算事项在2023年4月份确定,向人大汇报日至结算确定日中途会新增地方财政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结算补助收入、上解支出增减等变动,本次报告依据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决算数据报告。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502万元,加上省市补助62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800万元,上年结余1920万元,调入资金322万元,收入总计1316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0024万元,上解支出13万元,调出资金14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2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67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省市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余61万元,收入总计12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59万元。
(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加上上年结余3229万元,收入总计1090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7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9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30万元)。
(六)全县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核定下达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9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300万元)。2022年初政府债务余额31424万元,当年新增一般性政府债券407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978万元,专项债券7800万元,当年归还到期债务2000万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422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87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400万元),未超过市政府下达限额。
二、2022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增收节支抓统筹,全县财政运行平稳高效。一是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经济下行、退税减税政策性减收等严峻形势,加大收入征管力度,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地方财政收入超年初预算2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0.31%。二是多措并举做大财政盘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8268万元(不含债券资金),较上年增加5424万元,增长5.88%。全县财政支出规模首次突破11亿元大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5.02%(全省增长11.5%,全市增长9.2%)。三是建立过紧日子常态化机制,转发了《汉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和《“过紧日子”正面及负面清单》。年初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较上年压减20%,“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楼堂馆所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自有财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二)助企纾困促发展,全县经济大盘企稳向好。一是全力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缓缴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减免退税1839万元,安排各项稳增长及亲商惠企资金355万元,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发挥政府债券拉动作用,全年争取债券资金128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07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978万元、专项债券7800万元),支持秦岭国宝旅游区功能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冷链物流、县医院中医大楼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通过融资担保平台为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提供担保贷款6666.5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发放贴息贷款1496万元,带动就业241人。四是积极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对使用人民银行再贷款的地方法人银行给予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县级承担50%,拨付再贷款贴息资金15.72万元。五是落实国有资产租金减免政策,减免房租16.98万元,惠及27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是大力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下达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100万元,县本级财政筹集3000万元率先设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以赴惠民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政策落实,重点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等民生领域支出,全县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2.6%。就业方面。坚持就业优先,下达就业补助资金861万元,支持职业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及就业创业服务、高技能人才培养。教育方面。全县教育支出9018万元,同比增长6.39%,全面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改善各层次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保障方面。安排城乡居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2950万元,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从164元提高到17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20.76万元,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对特殊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公共卫生方面。全县卫生健康支出8328万元,同比增长66.19%。全力推进健康佛坪建设,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到84元,为全县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地方病防治、孕前优生等3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大力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方面。全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69万元,同比增长15.74%,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文化项目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落实文旅企业纾困扶持政策,推进文旅产业恢复发展。住房保障方面。全年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四)精准发力保重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有效。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县本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677万元,用于核酸检测、物资储备、样本转运、集中隔离点、交通卡口、医务人员补助等疫情防控支出,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二是强化财政支农资金保障,全县农林水支出293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2355.6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5130.6万元、衔接资金722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资金1440万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乡村发展。大力支持农副产品销售,全县178个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65.52万元,完成采购预留份额的122.96%。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县本级财政安排906万元(其中:秦岭生态保护资金124万元),争取上级生态补偿资金8899万元,支持生态环境整治和秦岭生态保护。四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县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全县科技投入1480万元,持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动力。五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投入256.3万元,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比例足额安排资金用于农业农村,促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安排1204万元,完善粮食储备流通体系建设,支持粮食保供稳市。
(五)财政改革激活力,财政管理效能不断增强。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印发了《佛坪县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佛坪县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及财政重点评价工作。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亿元,占2021年财政支出的26%,覆盖面较上年大幅提高。三是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通过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控,实行直达资金同步下达、同步监管。全年接收直达资金24450.38万元,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99.02%,位居全市前列。四是规范国资国企改革。制定了《佛坪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佛坪县县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佛坪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佛坪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五是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镇、街道预算内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实现了“财政云”全覆盖。
(六)狠抓监管防风险,财政可持续性不断增强。一是全力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开展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印发了《佛坪县开展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佛坪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完成了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的173%。二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三保”保障清单和“三保”预算管理办法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不留缺口。加强库款监测和调度,确保“三保”支出及时、足额兑付。人员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绩效考核奖按规定范围和标准足额落实。三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机制。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评审工作流程》《佛坪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评审服务费标准》,明确了报送资料清单和评审工作时限。2022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20个,送审金额36979.37万元,审减3032.30万元,审减率8.2%,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简政放权,开通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年共备案政府采购项目119个,金额12092.86万元。五是狠抓财政财务管理。对14个单位(公司)涉关地方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革命老区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六是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聚焦7项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如期完成自查自纠、整改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各项任务,财经秩序日益规范。
2022年财政工作再创新高,财政支出规模首次突破11亿元大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5.02%,各项财政保障任务超额完成。全市财政重点工作综合考核排名第一,蝉联全市12个县区(含经济开发区)“两连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荣获A级(优秀),2022年财政普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受到市级表彰,调研报告荣获全市财政系统二等奖。
三、落实人大审查意见建议及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研究落实人大财经委审查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积极改进财政收入征管,依法征缴税收和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编实编细四本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
县审计局反馈问题17个,其中由县财政局牵头整改的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8个,正在整改中1个(国库会计核算往来款项尚未完全清理到位。“其他应收款”已清理收回1907.15万元,针对剩余的3710.23万元已制定清收措施,并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意见建议,深入研究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改革,不断完善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后续财源培植力度,促进财政增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收入,大力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资产,加大各类预算统筹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运行。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完善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动态反映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改进预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增强编报质量和可读性、可审性。三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坚决杜绝超预算安排支出,切实提高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四是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和执行,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强绩效监督问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流向、重要环节的绩效考评力度,对资金使用低效无效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警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强化财会监督,突出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穿透式监管。五是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强化整改效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扎实做好整改落实,按时上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夯实整改责任。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标本兼治,形成财政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六是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充分听取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把代表建议更好体现到财政管理和工作落实中。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