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1.上级补助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上级补助收入增加9505万元。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179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结算补助收入和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8326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和就业、灾害防治、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增加。

2.债务转贷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债务转贷收入增加73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700万元,再融资债券642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3838万元,主要是2023年水利领域增发国债资金和结算补助收入。

根据上述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96180万元调整为126865万元,增加30685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县级支出增加30043万元。其中:

统筹可用财力3017万元,主要用于因年初财力紧张未列入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上级出台政策需安排的支出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4万元,农林水支出49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49万元,消防及应急保障支出11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9万元,教育支出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增加8326万元,按上级下达专项用途执行。

上年结余水利领域国债资金12000万元按上级下达专项用途执行。

政府一般债券项目支出67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交通、农林水、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道路交通项目198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850万元,公租房建设1000万元,农业产业园及冷链物流园区500万元,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500万元,水利项目470万元,轻工片区棚改项目200万元,文化旅游项目200万元。

2.使用再融资债券安排债务还本支出642万元。

根据上述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96180万元调整为126865万元,增加30685万元。

(三)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方案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26865万元,支出总计12686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79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增加116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和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3.上年结余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上年结余收入增加88万元,主要是上年调入资金增加。

4.债务转贷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00万元,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根据上述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10513万元调整为11596万元,增加108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083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79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收入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16万元,按上级下达专项用途执行;

上年结余收入对应的支出增加88万元,按原资金用途执行;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500万元,用于隐性债务化解。

根据上述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10513万元调整为11596万元,增加1083万元。

(三)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方案调整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596万元,支出总计11596万元,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