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 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佛坪、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发展和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牵头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六)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县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七)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落实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安排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革命老区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
(九)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全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 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协调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参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调电力设施和电能保障工作,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公平开放。
(十五)拟订全县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供需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县级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负责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
(十六)监测预测预警全县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落实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贯彻执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发布有关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十七)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县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县中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八)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九)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贫困村交通、水利、电力、体育、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落实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和项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办)和县级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实施;负责做好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工作,统筹协调干部交流、人才支援、项目扶持、劳务协作、助医助学等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联系服务重大建设项目谋划、咨询和技术人才。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按规定权限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战略、规划,统筹协调重大问题;负责产业结构调整、煤炭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相关工作。
(二十三)牵头负责全县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重点基础设施等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四)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科技重点项目,推动科技攻关、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专项征集、立项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中省市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农村科技进步工作研究,组织开展农村科技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扶贫、科技宣传等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及全县科技考察、培训、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承担科技宣传、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技信息、统计工作。
(二十五)进行科技计划、科技基金项目、开发项目的申报指导,组织科技力量,提供以科技为主的各种信息与服务,建立人才、技术和信息数据库,组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与推广,培育和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体系;负责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计划,中药材生产技术培训、宣传和推广,培育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社。
(二十六)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及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监测分析全县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推进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监督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组织指导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全县乡镇企业及县属工业企业、外资、独资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含国有)、非公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十七)贯彻落实执行中省市有关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培育发展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加强宏观调控;负责拟订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商业网点、成品油网点的建设和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等重点商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商贸、流通行业规划;承担全县室内装饰业、包装业、老旧汽车更新、物资再生资源、煤炭运销监管工作;负责贸易展览会等商贸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其他联络工作。
(二十八)负责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全县招商引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和受理客商投诉工作;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筹备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洽谈引进,协调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负责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办法,参与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的考核认定;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和信息的管理、汇总统计,通报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和进度,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办)、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收集建立招商引资网络。
(二十九)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我县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价格改革。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在生产能力管理、产能调控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负责煤矿灾害防治督导检查,依法查处煤矿企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3.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其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国有企业上市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规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国资系统脱贫攻坚汉中合力团协调联络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稳定工作。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兴强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891256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佛坪县新街12号
四、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办公室、苏陕办),负责人:朱万松,联系电话:0916-8915590。负责局机关政务、党务和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发改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重要决定事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调督办工作;拟定发改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文电运转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例会和重要综合性会议;负责宣传、政务信息、档案和机要保密事项;负责局机关及系统人事、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内审、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和接待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苏陕对口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的具体协调工作,参与双方干部交流、人才培训等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互访活动安排;安排苏陕对口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的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
(二)经济发展股(价格管理股),负责人:蒲枝荣,联系电话:0916-8913642。蒲枝荣。组织拟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趋势、特点,编制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负责研究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组织申报、安排全县城市基础设施、政权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社会事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文物、旅游、民政等)、工业商贸(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能源(能源、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企业污染治理)、交通运输等重大项目,参与相关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监测预警全县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落实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贯彻执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发布有关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经贸(工业、商贸、招商)股,负责人:毛心慧,联系电话:0916-8913943。承担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业行业的管理指导工作,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有关工业生产保障要素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推动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承担全县中小企业发展与运行状况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分析、统计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县城乡商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市场运行监测和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加强宏观调控;负责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商业网点、成品油网点的建设和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等重点商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拟定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镇办招商工作组开展项目策划包装、活动组织筹办、项目推进落实等各项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办法,督促检查各部门、镇办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完成;承担全县外商直接投资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上报工作。
(四)科技管理股(中药办),负责人:黄光平,联系电话:0916-8912188。负责科技法规宣传、学术会议、科技展览工作;承担科技计划的组织申报、调研、筛选、论证;承担全县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经费的落实、跟踪监督及总结验收;承担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推广应用;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协作,承担科技特派员人才工作;承担全县科技培训、统计及科技扶贫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中药产业发展政策,承担全县中药产业发展工作,制定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各镇办中药产业发展工作。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负责人:杨慧,联系电话:0916-8912433。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轮换管理工作,拟定储备规模、布局及收、储、使用方案;指导全县安全储备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等情况;负责辖区内粮油清仓查库和保障军粮供应工作;承担相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