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是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三是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并制定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县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是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是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是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签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七是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八是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中省有关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是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是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矿产资源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是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配合县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佛坪县行政区划图。
十二是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人才和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
十三是对镇(办)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
十四是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避灾、生态等同步搬迁工作。
十五是配合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是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十七是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八是推进落实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相关公共服务,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十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是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佛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春林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89124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佛坪县振兴北路33号
四、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人:陈新 联系电话:0916-8912412)
科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要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安全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佛坪县振兴北路33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2.规划股:(负责人:赵雪梅 联系电话:0916-2976639)
科室职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集、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相关考核标准。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拟定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点:佛坪县振兴北路33号县自然资源局
五、局属事业单位
(一)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
翟 波同志主持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全盘工作,负责国土信息系统管理、涉密数据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2976639)
(二)县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
刘焕勇同志:主持县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全盘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916768)
(三)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王 伟同志主持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佛坪县不动产交易服务中心)全盘工作。主抓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和不动产交易服务重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2775007)
曾 健同志主抓不动产交易登记确权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统计、监测、利用与规划工作等协调工作;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信访、纠纷调处,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915955)
(四)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熊胤龙同志主持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全盘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对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地理测绘法律、法规、规章、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然资源的处置、矿业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矿产储量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进行监察,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2775098)
六、基层自然资源所
(一)佛坪县自然资源局长角坝自然资源所
翟 涛同志主持长角坝自然资源所全盘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2995276)
(二)佛坪县自然资源局西岔河自然资源所
吴政延同志主持西岔河自然资源所全盘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912000)
(三)佛坪县自然资源局陈家坝自然资源所
梁小卫同志主持陈家坝自然资源所全盘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972297)
(四)佛坪县自然资源局栗子坝自然资源所
王振雄同志主持栗子坝自然资源所全盘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98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