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有关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抓好产业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流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产、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农药、兽药质量,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监管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普法宣传,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五)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牵头负责全县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农业生产污染控制、农村清洁、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负责农用地类别划定及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监督指导农业、畜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佛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891227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佛坪县南环路2号
四、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人:李银,联系电话:0916-3190166)科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意识形态、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来文来电处理、组织人事、党建、来客接待、印章、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系统安全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及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市考县目标任务推进。
办公地点:佛坪县南环路2号
2.农业经济股(负责人:彭小斌,联系电话:0916-3190161)
科室职责:负责乡村振兴办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全县粮油生产规划、建设项目、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计划制定,农技中心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全县畜禽、渔业养殖业生产规划、建设项目计划制定,动物疫控中心组织实施;组织抓好种植业适用先进技术和优良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支持农业保护补贴,农技中心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中心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强县工作,农检中心组织实施;指导农民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农经站组织实施;农村多种经营,多经站组织实施;农业统计,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收集分析农业生产信息、市场信息、农情信息和自然灾害情况并提出相应对策;指导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性文件并牵头组织实施;拟定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农业项目的汇总、审核、申报、批复,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负责扶贫、生态保护、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各类创建等工作。
办公地点:佛坪县南环路2号
3.效能监察股(负责人:汤伟,联系电话:0916-3190163)
科室职责: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受理、调查处理局系统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和综合工作考核;负责信访工作。
办公地点:佛坪县南环路2号
4.财务室(负责人:高燕,联系电话:0916-3190168)
科室职责: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的审核、报批手续。
办公地点:佛坪县南环路2号
5.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许汉兴,联系电话:0916-8913955)
科室职责:负责承担全县区域范围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渔船、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养殖、水产种苗、农经领域等行政执法;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负责全县农业领域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理;负责与各镇办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日常巡查、协助调查取证等协调配合机制,指导各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普法工作。
办公地点:佛坪县南环路2号
五、下属单位
1.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916-8912237)
单位职责:制定全县农作物、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
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作物、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产业化、产品加工及标准化生产,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经济作物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筛选、示范、推广;负责农作物、经济作物种子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种子信息的收集交换和发布;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利用等工作;审核农作物种子生产、种子质量监督和抽检、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指导猕猴桃等其它林果产业、食用菌产业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检疫检查,负责有害生物疫情及农业生产灾害、灾情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和处置,为控制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提供监测防治保障。
依法对农机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农业机械产品鉴定、推广,农机具购置补贴管理。
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电视、宣传栏等媒体,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市场信息和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的查询、收集和发布等综合信息服务;负责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阳光工程培训、开展实用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南环路3号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0916-8912258)
单位职责: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
流行性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兽医监督管理等政府公益性职责;拟定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培训、科普宣传和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畜禽良种的引进、示范、繁育改良、质量监督;负责饲料、兽药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它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和治理工作。
办公地点:南环路3号
3.县中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6-8912295)
单位职责:负责全县中药材生产监督、品牌建设和协调管理。
承担县中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中药产业技术服务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各级制定的药业发展战略,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拟定、中药产业生产计划的制定、任务的分解落实。负责中药产业发展检查指导和中药产业目标任务的考核,中药产业市场调研,药业龙头企业培育及招商引资工作。药业生产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药业技术指导和信息宣传。
办公地点:南环路2号
4.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联系电话:0916-8915519)
单位职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落实农产品生产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并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负责辖区农产品快速检验监测、抽检送检、产地准出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认证、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办公地点:南环路3号
5.县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6-8915519)
单位职责: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常性工作,落实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落实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情况调查监测和指导利用。
指导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资产财务各项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和协调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以及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等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组织开展审计监督。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监测。
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及运行情况监测。支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指导推进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建立集体资源资产流转交易平台,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交易流程,开展审核备案、合同鉴证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价值评估、信息发布等服务。
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和农村能源项目的安全管理。
办公地点:南环路2号
6.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电话:0916-8913321)
单位职责:负责水产养殖生产、投入品,销售过程的监督管
理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落实五项制度、两项登记、宣传、检查及违禁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渔业养殖产业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申报,水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全县水产养殖品种、数量、产值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填报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工作。
办公地点:南环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