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部署要求,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佛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君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89121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黄家湾路2号

   四、内设科室

1、优抚褒扬股

职责任务: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开展特困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待遇的审核、优待、抚恤、补助金发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服务保障及相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和相关待遇落实,负责落实全县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零散烈士墓及集中烈士墓群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慰问驻地部队,负责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的接收和送喜报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双拥活动的开展。

负责人:陈璐  联系电话:0916-8912166

2、安置保障股

职责任务:贯彻落实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负责本辖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接收、安置方案制定及分配、档案管理(包括档案转移)、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转业士官的移交、接收、档案管理和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和退役军人人才开发、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申请和发放工作。协调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导落实退役待遇保障工作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任务和保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来信来访、思想政治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人:谭苇  联系电话:0916-8912166

五、下属单位

1.佛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刚  联系电话:0916-8912166

单位职责:负责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动态,及时掌握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等工作。配合搭建全县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就业创业平台,做好全县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建立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制度,组织指导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组织、策划、实施退役军人各项服务活动。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导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办公地点: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黄家湾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