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维护社会稳定,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区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保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安全防护和统一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与合作交流。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清洁生产。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靳吉荣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89137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佛坪县河堤街40号

四、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人:吕丹,联系电话:0916-8913777)

科室职责:负责全局政务事务工作,协调日常公务活动。承担公文处理,牵头重要公文、综合材料、行政报告等起草、审核、把关和发文;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或重大活动;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劳资管理、年度考核、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公务车辆的管理。配合局党组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县域内空气质量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工作。

2.污防科(负责人:岳 佳,联系电话:0916-3183079)

科室职责:承担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发放工作;协调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市考县、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等。

3.规划科(负责人:任江华,联系电话:0916-3183072)

科室职责:负责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谋划、申报、资金争取和使用监督管理;负责秸秆禁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法治建设等工作。

4.法宣科(负责人:范倩倩,联系电话:0916-3188600)

科室职责: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作风建设、“进知解”活动等任务落实。

五、下属单位

佛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全昆,联系电话:3183073)

下属单位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负责辖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核与辐射环境和医疗危险废物的处置监管;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