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社会保障机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指导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政策措施,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脱贫人口就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七)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相关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的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十一)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二)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有关方面的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仁全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89122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佛坪县新街2号

四、内设机构

办公室(监察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督促落实机关工作制度及重要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协调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协调管理、政务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人:叶涛   联系电话:0916--8912272

人事人才股(县职改办)负责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年报统计等工作;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监督与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津贴专家、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及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惩、辞聘、解聘、年报统计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职员职务确定、晋升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员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外交流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国家工资政策的执行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退休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津(补)贴、奖金政策;负责工资年报统计、工资关系接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统发审核、工龄核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和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时间的审批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等工作。

人事人才股负责人:张发忠   联系电话:2995211

就业管理股 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拟订全县城乡就业及劳务开发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及协调工作;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措施;拟定全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和内审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及劳务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就业管理股负责人:蔡坤贤   联系电话:2995213

劳动关系社保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贯彻实施上级农民工工作政策法规,拟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措施和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指导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审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负责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工(公)伤认定申请,调查工(公)伤事故,办理工(公)伤认定;组织实施工(公)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草拟社会保险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保资金预测预警和使用监管,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保资金收支平衡;根据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授权,承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承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法治县等相关工作。统筹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并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县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的处理;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审核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劳动关系社保股负责人:杨 东   联系电话:319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