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医疗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

(二)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措施。

(四)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理论依据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上级医保部门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贯彻落实中省市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开展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担医疗救助业务和资金监管。

(十)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改革方案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十一)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二)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三)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工作。

二、佛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鸿波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891283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00-18:00 夏季(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办公地点:佛坪县工字街

四、内设股室

综合股: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局内外各种会务工作;按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负责做好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各种报告、文件的起草打印、复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股负责人:何超    联系电话:8912833

业务股: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措施;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落实中省市医疗救助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股负责人:刘凡进  联系电话:8913550                          

五、下属单位

佛坪县医保经办中心负责人:邓志涛  联系电话:0916-8915669

职责: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负责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业务经办工作;制定基本医疗业务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办法;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服务协议的签订和监管。负责基本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兑付工作,汇总编制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报表,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护险人员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办公地点:佛坪县河堤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