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佛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佛政发〔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佛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5日

《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方案》

2023年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佛人发〔2023〕20号),审议意见肯定了县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就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管保障不到位、监管能力亟待提升、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二个审议意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逐条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整改内容

针对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反馈的问题,各镇(办)、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迅速行动,细化职责,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为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的安全饮食用药环境。

三、整改情况

(一)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能。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定期举办从业人员上岗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法规知识测试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对各级包保干部进行测试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包保干部履行市场督导检查考核中,建立相关培训档案资料,确保全员培训率达100%;二是合理人员配置,配齐配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平稳运转;三是充分发挥媒体、行业协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织密织牢社会共治网,形成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培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设备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系统培训计划;二是采取“送出去+引进来”方式,加强食品药品技术人才的培训培养,聘用专业、技术过硬的技术人才,不断提升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技术水平;三是以创建省级农产品示范县为抓手,建立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大标准项目的认证,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设备作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做好招聘人员结构优化调整、人才引进工作。

整改措施:坚持人岗相适原则,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吸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持续抓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实工作,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在线可查。稳定执法人员队伍,落实协管员激励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将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层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业务干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督导作用,利用陕食安小程序督促企业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利用食安督APP督促县、镇(办)、村(社区)三级干部担负起市场主体监督责任;三是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食品药品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让监管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四是加强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中,采取视频辅导、巡回讲解、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将培训常态化、长期化坚持到底,确保食品协管员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保障力度,确保食品药品抽检应检尽检。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设施投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检验检测中心硬件设施的投入,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加强实操培训。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实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开展操作培训,确保检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食品药品抽检资金的保障力度,足额安排食品药品抽检经费,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通过抽检结果公示,及时做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充分发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各相关部门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压实部门责任,提升监管实效。

整改措施:一是协调各有关执法单位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按照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县食药安办将督导各食品安全执法单位在联合执法行动中积极履职尽责,并在执法过程中灵通信息,加强交流合作;二是充分发挥佛坪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并以会议或简报形式通报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察大队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优化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阳光食堂+智慧监管”作用,将全县17所校园食堂、150家社会餐饮、4家药店全部接入平台监管系统,实现对全县餐饮单位后厨、营业大厅全方位监控,全面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切实抓好“三小行业”的监管,重点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风险隐患点的排查和整治。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全县范围内食品“三小行业”提质改造治理,着力抓好“五边”(市场、学校、医院、车站、老旧小区周边)重点区域食品摊贩管理,消除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周边及早夜市等路边流动摊贩监管盲区;二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摊贩主体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以创建汉中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紧盯食品安全关键领域,重点关注高危性、群体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点,对重点环节、重点主体、重点品种、重点业态、重点时段加强监督管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重点对农村流动宴席、食品药品流通配送企业,餐饮具清洗消毒配送企业、冷藏冷冻药品储存管理、村卫生室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

整改措施:一是履职尽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制度,重点对食料来源等各环节加强监管,防止出现聚集性食品安全事件;二是防范风险。聚焦群众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重点品种,加大食品药品、餐饮具快检抽检工作,严查严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过期“三无”中药饮片,销售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协作。发挥部门监管合力,利用监督检查、日常巡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方式方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查办无照无证(备案)经营、销售山寨、“三无”、腐败变质、过期等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增强开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

园、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广大群众识假辨假食品药品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整改措施: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重点就安全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宣讲;持续开展辖区学校、药店、诊所调查摸底行动,落实监管职责,指导各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夯实其主体责任,增强其依法守法生产经营意识。

整改措施:加大全县市场主体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力度,多措并举,灵活多样采用视频课、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食品经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知识,提高市场主体依法遵法守法责任意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二)将食品药品法律纳入《八五》普法、科普知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广泛凝聚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正能量,增强知法守法意识。

整改措施:一是将食品药品法律纳入《八五》普法考核内容,利用日常监管、主题讲座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自觉性;二是开展普法“七进”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安全食药品的辨别能力,持续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教育体育局、各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人大审议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要把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迅速跟进,在措施上务求实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查摆问题,着力补齐短板。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梳理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定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县食药安办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同时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及时反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县食药安办将把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作为全年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于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