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政发〔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佛坪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3号)及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技术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为使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是为了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让被征地农民能充分享受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合理调整区片综合地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做好土地征收管理,依法合理开展征地补偿、安置,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为开展土地征收过程中,制定土地补偿标准和群众安置费用提供政策依据和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调整更新范围

根据《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技术方案》的要求,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范围为佛坪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区片综合地价内涵和更新基准点

地价内涵: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两部分,不包含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纳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

更新基准点:调整更新基准点为2023年1月1日。

(三)调整区片范围

在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的基准上,依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结合自然资源部批准下发的“三区三线”成果,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区片范围。

(四)确定区片综合地价

在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的基础上,无论区片范围是否发生变化,本次都需要按照新技术要求进行重新测算。调整更新后的区片综合地价应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现行标准。

区片内园地、林地、草地及未利用地的征收价格可参照《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技术方案》要求进行更新测算,并与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体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一起公布执行。

(五)确定分配比例

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后,按照征地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参照近年实际支付的征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合理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若本次调整中分配比例发生变化的需要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三、工作原则

(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

区片综合地价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需要。

(二)同地同价原则

在同一区片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三)协调平衡原则

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行政区域内的区片综合地价应相互衔接。

(四)公开听证原则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中相关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下旬-2023年7月底)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技术协作单位,召开技术培训会,收集整理统计、物价、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相关数据资料,设计各类调研表格等。

(二)实施阶段(2023年8月初-9月中旬)

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各镇办、县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配合技术协作单位,对工作区域内近三年实际征地案例中的补偿水平,以及各镇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农作物产值、土地区位、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调整区片范围,合理确定农用地、未利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体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后,合理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

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初步成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平衡的方法进行综合平衡。再按程序组织听证,并充分采纳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文本、图件、数据库等成果。

(三)成果验收阶段(2023年9月底-10月中旬)

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最终成果报送至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验收后,以市政府名义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更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本次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是一项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技术性强的工作。各镇办、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工作,并做好检查指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更新调整既是严肃的技术工作,又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有关部门和各镇办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回应社会质疑,取得广泛支持,为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晏红波  副县长

副组长:崔 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志钧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兴强  县发改局局长

陈永波  县民政局局长

余小能  县财政局局长

陈洪勇  县住建局局长

王 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康艺  县统计局局长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