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佛坪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立足部门职责,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科学民主集体决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林,促进我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佛坪县林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林业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党组书记、局长直接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林政股,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置与协调。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履职不力、措施不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责任股室,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作为推荐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利用“爱鸟周”“植树节”“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森林防火期、“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节点,结合“进、知、解”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宣传车、广播、制作宣传牌等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50余台次。
(三)切实履行法治职责,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强化林政资源管理,打击违法毁林案件。扎实开展了林业执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截至目前,排查了13起林业行政案件,现已全部办结。二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加大乱捕乱猎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农家乐滥食野生动物等问题。三是加大森林防火管控力度。出台了《关于建立森林防火四级包抓责任体系的通知》《关于建立坟墓防火包抓责任制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高密度、全方位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大力开展防火演练,增强防火意识及应对火灾能力,严格野外用火审批,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局党组坚持依法决策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程序正当性、过程公开性、责任明确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林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实行依法决策。完善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建立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同时,建立了县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签订律师协议的形式,聘任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林业诉讼案件、为林业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及法律风险评估、林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或起草等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力度。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
(三)加大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林区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部分案件查处率不高的问题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未破案件的侦办工作,解决林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林区秩序稳定。
(四)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与信用信息系统的衔接。
佛坪县林业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