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围绕全力服务大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理念。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坚持定期调度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始终把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牢固树立法律规则、职权法定、程序正义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聚焦中心工作,强化法治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
国的重要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普法计划,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领导干部领学、宣讲解读和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开展学法用法比武,切实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为依法履行职能、开展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法治建设内容5次,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
(三)履行法定职能,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做到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规范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信息、环评审批和行政处罚文书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今年以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份,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起,调查核实、办结回复上级转办或群众来访信访问题6件。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案件办理等现象,无行政审批公众投诉,无查办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民法典宣传月”、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接受群众相关法律咨询、倾听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对公众开放、环保“六进”宣传等活动,坚持在管理服务中普法,通过业务咨询解疑释惑、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面对面普法等方式,给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污染治理等知识。利用微博转发、推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条文等,积极弘扬传播生态环保理念和相关法律知识,为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不足
一是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个别企业和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环保法治观念有待加强。三是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方式开展法治宣传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法治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法治素养的关键,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三是深入实践,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针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四是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执法水平。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等工作,提高环境执法质效。五是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拓展普法受众。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群众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的了解,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法治基础。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