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佛政办发〔2020〕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佛坪县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佛坪县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汉政办发〔2020〕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明确培育护航工作目标。按照“兼顾做大做强、在做大中做强”的思路,强化对有望入规企业和新入规企业的培育帮扶措施,实现连续三年,每年新培育1户规上工业企业,达到工业经济扩体量、提质量目标(县经贸局、县统计局牵头,相关镇办负责,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建立培育护航企业库,对当年新建企业、年营业收入1500万左右有望入规企业和新入规企业进行筛选,将其中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吸纳就业多的优质企业,纳入培育护航企业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公示并挂牌,实行入库名单动态管理、企业信息部门共享(县经贸局、县统计局负责)。

二、建立入库企业“管家”式帮扶机制。对入库企业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县级干部担任“管家”、科级领导结对帮扶的服务模式,企业遇事找“管家”,由“管家”负责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企业“管家”要按照“一企一策”的形式,根据企业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个性化培育护航方案,并按方案督促落实(县经贸局牵头,相关镇办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及时预警,予以重点护航(县统计局、县经贸局、相关镇办负责)。

三、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优先安排入库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展销、招商等合作交流活动,全额补贴展位费、展品货运费和参展人员差旅费,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定期组织入库企业参加市内外产需对接活动,推荐其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和供应链配套(县经贸局、县财政局等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年度预算中,面向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按照6—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县财政局、县经贸局负责)。

四、强化人才科技保障。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免社保费、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等政策。定期对接入库企业用人需求,组织企业参加春风行动、苏陕协作招聘会、校园招聘等活动,帮助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入库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经贸局负责)。充分发挥工业专家顾问团和智库作用,会诊入库企业技术难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等负责)。

五、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全面落实金融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充分发挥纾困基金和应急周转基金作用,优先为入库企业提供融资培训、财务救助、应急转贷等支持(县金融办、县财政局负责)。设立300万元培育护航企业风险补偿准备金,对入库企业适当弱化反担保措施要求。(县财政局等负责)。

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活动,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实施干部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宣传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对入库企业的新建和技改项目,提供手续代办服务(县发改局、县经贸局牵头,各镇办负责)。推行行政执法“上门服务、提前介入”模式,主动为入库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事前不提醒、事中不纠正、事后一罚了之现象(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等负责)。

七、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要建立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企业发展构建综合服务体系(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各镇办负责)。打造全县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优先为入库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法律维权、财税代理等一体化服务(县经贸局牵头,各镇办负责)。

八、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首次纳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再奖励15万元,分三年兑付。对首次入规企业三年内年均产值增速不低于20%的,再奖励3万元。已享受过首次纳规入统奖励、退出后再入统的(含企业名称变更的),不重复奖励。鼓励入库企业“上云上平台”,按照上云服务费的4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县经贸局、县财政局负责)。

九、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统计局、经贸局、科技局、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县经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培育护航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规上企业培育护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级各相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培育护航工作总结。

十、严格督查考核。对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考核办会同县经贸局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估实施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严格奖惩。县政府督查室要严格督查、跟踪问效,确保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县经贸局、县统计局配合)。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县级相关部门和镇办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务实管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本《计划》中与已出台的奖补政策标准不一致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纪委监委,法院,

         检察院。部分驻佛及双管单位。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