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政办函〔202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佛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佛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8〕36号)和《佛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佛政办发〔2019〕1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现就电商示范县后续项目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夯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优化电商发展环境,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持续增加农村群众收入为核心,通过深入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强化农产品供应链和农产品上行服务,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提升电商服务中心及电商服务站点公共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加强三级物流体系运营成效,壮大县域电商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运营人才。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加大公共品牌推广,促进电商推动农产品出村上行。着力突破制约佛坪县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推进佛坪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加快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生产流通消费有效衔接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促进农产品上行。优化相关网货标准,并不断加强电商宣传,以电子商务带动市场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佛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计划总投资500万元,资金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列支,各分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主要任务

(一)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后续运营及其他。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实施内容: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提升,增强运营管理及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好咨询、培训、孵化等各类电商综合性服务,统筹和引领县域农村电商发展。完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规范站点运行,加强站点业务技能培训,拓展产品供应、代购代销、生活服务等功能,拓宽站点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站点人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站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计划安排资金7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实施内容:加强三级物流配送中心运营能力,持续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有效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继续做好对全县现有配送线路资源的整合利用,提升物流体系在镇村的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快递配送的时效。优化提升镇、村级物流站点硬件设备。做好对全县现有配送线路资源的整合利用,开展好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专线配送运营服务。

(三)电商供应链打造及农产品上行提升。计划安排资金26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实施内容:加大区域公共品牌和农特产品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农特产品品牌化、网货化。支持佛坪土蜂蜜、板栗、山茱萸、香菇、冷水稻等农特产品开展品牌建设、包装打造、网络营销等服务。开发网货产品,设计产品实用性公共包装,进行农产品品牌策划营销,优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开展网货标准化生产服务指导。促进县域农产品上行,组织开展农产品网销对接活动,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网络零售额有一定增长。

(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计划安排资金6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实施内容: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并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农村电商创业培训机制,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人员开展创业技能提升培训,且达到一定的转化率。帮助传统企业培训电商专业人才,培训或指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注重跟踪服务,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后续工作的统筹与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电商办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对照后续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局、电商办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项目资金依据《佛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大督查指导。要建立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的绩效评价考核,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推广。要及时将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信息公示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各种节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抄送:省商务厅,市商务局。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