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2022-2035年)【文本 图集】

佛坪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2022-2035年)

【文本 图集】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称:佛坪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2022-2035年

号:  231528

委托方 (甲方):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承担方 (乙方): 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3813863F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陕自资规乙字22610017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乙级

长:辛

总工程师:徐军礼

成果专用章:

○二三年十二月



专家评审会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回复

完善现状资料,核实基础数据,合理预测生活垃圾产生量、组分及设施需求

意见回复:采纳。在说明书第二章2.22.32.4及第四章4.24.3小节中,核实了基础人口数据与现状垃圾产生量,在4.3小节中修正了预测量,重点加入了旅游人口的垃圾产生量

加强与上位规划对接,明确垃圾处理设施位置和规模

意见回复采纳。进一步衔接了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落实垃圾转运站、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设施位置及规模。

针对当地实际,按照县域、县城、乡村分别确定规划目标和布局方案

意见回复采纳。在说明书3.6规划目标小节,按照县域、县城和乡村分别确定了规划目标,在第五章、第六章中明确了规划布局方案。

合理确定人员、设施等规模,细化费用测算内容

意见回复采纳。进一步核实了人员规模、设施规模等,细化了投资估算。

深化实施保障措施,提出建设任务及资金分解建议

意见回复采纳。深化了实施保障措施,在第八章提出了总体建设任务和近期建设任务,并在投资估算中明确了近远期的投资。

核对并规范文本、图纸、说明书内容

意见回复采纳。进一步规范了文本、图纸、说明书等内容。


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第二条 规划原则

第三条 规划依据

第四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五条 规划目标

第二章 产生量预测

第六条 服务人口预测

第七条 县域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第八条 县域四类垃圾产生量预测

第九条 收集运输量预测

第三章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规划

第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第十一条 分类标准

第十二条 分类主体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

第十五条 分类投放和收集的重点任务

第四章 分类转运与处理规划

第十六条 有害垃圾转运与处理规划

第十七条 可回收物转运与处理规划

第十八条 厨余垃圾转运与处理规划

第十九条 其他垃圾转运与处理规划

第二十条 转运路线规划

第五章 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规划

第二十一条 大力提倡源头减量

第二十二条 建立资源化利用体系

第六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第二十三条 总体建设任务

第二十四条 近期建设任务

第二十五条 投资估算

第二十六条 资金筹措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第二十七条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实施建议


附表1:重点项目库

附表2:佛坪县居住小区统计表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安排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城[2022]44号)等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垃圾分类与基层创新社会治理相融合,与绿色发展、循环经济和“双碳”(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相结合,以落实源头减量和精准投放为基础,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佛坪县县域生态环境。

第二条规划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吸纳群众的想法和意见,统筹政府、社会、居民三大主体,形成由政府、社会、居民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坚持科学引导、全民参与。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美丽宜居示范镇村的带头作用,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全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逐步养成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坚持系统治理,科学高效。加强系统管理,建立分类排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在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框架下,加快建设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有机衔接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形成系统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考虑佛坪县人口集聚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垃圾组分等现状条件,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收运处置方法。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进行统筹谋划,明确生活垃圾治理目标,促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垃圾治理的一体化。

第三条规划依据

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划。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4.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5.中共中央 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9月11日)

6.《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10年修订)

7.《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8.《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2.《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

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4.《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

5.《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8.《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

9.《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

1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2008)

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12.《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1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4.《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2016)

1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DBJ61/T196-2021)

其他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三)文件、政策及资料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3.《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

4.《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

5.《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

6.《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7.《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军后建[2017]485号)

8.《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

9.《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21]4号)

10.《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11.《关于开展农村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建设的通知》(陕环固体函[2019]101号)

12.《“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

13.《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

1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22]191号)

15.《关于做好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的通知》

16.《陕西省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4年-2021年)

17.《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

18.《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0.7

19.《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0.9

20.《汉中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20-2035年)》

21.《汉中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22.《汉中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3.《佛坪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阶段性成果)

24.《佛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25.《佛坪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6.《关于印发佛坪县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佛办发〔2021〕24号)

27.《佛坪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2023.04.28

28.《佛坪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9.《佛坪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佛坪县县域,总面积1279平方公里,包含1个街道办和6个镇。

(二)规划期限

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本规划期限确定为2022年-2035年。

规划基期:2021年;规划期限:2022年-2035年。其中:

规划近期,2022年-2025年;

规划中期,2026年-2030年;

规划远期,2031-2035年。

考虑到生活垃圾量和服务人口预测的量的时效性,现状人口以2020年为参照,2023年现状实际调研人口为基准进行预测。

第五条规划目标

(一)县域规划目标

以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到2035年底,佛坪县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二)县城规划目标

规划到2025年,佛坪县城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县城单位、学校分类示范比例达到60%以上,分类示范小区覆盖率达到10%,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5%以上,居民知晓度和满意度达到95%,垃圾分类工作位居全省县城平均水平以上。

规划到2035年,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95%以上,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9%以上,居民知晓度和满意度达到99%,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居民普遍形成自觉分类投放习惯,佛坪县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部达到示范建设标准,佛坪县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

1-1 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

2035

1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

2

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

80

95

3

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

75

99

4

建成示范小区比例(%)

10

100

5

建成示范单位、示范学校比例(%)

60

100

6

居民知晓度和满意度(%)

95

99

(三)乡镇规划目标

2025年,佛坪县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等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监测制度,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动态清零”,不断优化县域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到2035年,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章 产生量预测

第六条服务人口预测

(一)服务人口预测

本规划以《佛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中人口预测结果作为服务人口估算依据,根据调研人口数据(2023年)进行修正,对县域服务人口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同时,本次结合佛坪县旅游服务人口规模大的特点,在服务人口预测中,包含县域常住人口和旅游服务人口两部分构成,预测更符合佛坪县实际。

1)县域常住人口预测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预测结果,县域人口总目标中基期年为2020年的七普常住人口2.66万人,到2025年的常住人口规模为2.84万人,到2035年的常住人口规模为3万人。考虑到本次编制规划的时效性,规划人口规模结合2023年现状最新调研数据,进行数据更新。

2-1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预测结果

范围

2020年(万人)

2025年(万人)

2035(万人)

县域人口总目标

(控制规划目标)

2.66

2.84

3

中心城区人口目标

0.87

1.08

1.5

(数据来源:《佛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数据整理)

2-2 城乡生活垃圾规划人口预测结果

范围

2020年(万人)

2023年(万人)

2025年(万人)

2035(万人)

县域人口总目标

(控制规划目标)

2.66

3.68

3.63

3

中心城区人口目标(一街两镇)

0.87

1.29

1.35

1.5

城镇人口

1.39

1.65

1.71

1.98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人口测算和年均增长率,到2025年,县域人口为3.63万人,城镇人口1.71万人,中心城区(一街两镇)1.35万人,其他乡镇城镇人口0.36万人;到2035年,县域人口为3万人,城镇人口1.98万人,中心城区(一街两镇)1.5万人,其他乡镇城镇人口0.48万人。

2-3 县城服务人口预测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级

街办/镇名

2020年常住人口(万人)

2023年常住

人口(万人)

预测2025年常住人口(万人)

预测2035年常住人口(万人)

中心城区

袁家庄街道办

1.09

1.66

1.65

1.3

长角坝镇

0.24

0.29

0.29

0.24

西岔河镇

0.26

0.38

0.38

0.32

重点镇

陈家坝镇

0.28

0.34

0.34

0.3

大河坝镇

0.45

0.54

0.54

0.5

一般镇

岳坝镇

0.23

0.32

0.31

0.25

石墩河镇

0.11

0.13

0.12

0.09

 县域总计

2.66

3.66

3.63

3

(数据来源:《佛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数据整理细分,同时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包含了长角坝镇和西岔河镇的人口规模,到2035年,袁家庄社区人口与长角坝镇区人口、西岔河镇区形成的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为1.5万人。)

2)旅游人口预测

根据佛坪县“十四五”规划可知,2020年接待游客178.43万人次,2025年旅游人口为260万人次,按照到2035年均3%的预期性增长率及县域旅游承载能力,到2035年旅游人口约为350万人次。

考虑到佛坪县旅游季节性特征,旅游高峰集中在5-10180天左右,旺季接待量为全年总量的70%,根据《中国休闲度假旅游研究》的结论,国内度假旅游以2-3次转换为主。本次结合佛坪县实际,旅游以1-2天为主,住宿1天的人口比例按照20%—30%计算。

2025年,佛坪县年旅游人数为260万人次,转换次数为2次,年旅游人口为130万人,日旅游人口为3562人,住宿人口按照30%计算,住宿人口为1068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1.0kg/,非住宿人口按70%计算,非住宿人口为2494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8kg/天。

2035年,佛坪县年旅游人数为350万人次,转换次数为2次,年旅游人口为175万人,日旅游人口为4795人,住宿人口按照30%计算,住宿人口为1439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1.0kg/,非住宿人口按70%计算,非住宿人口为3356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8kg/天。

第七条县域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规划近期(到2025年)县城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1.0kg/人·日计算,各镇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0.8kg/人·日计算远期(到2035年)县城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1.2kg/人·日计算,各镇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1.0kg/人·日计算;旅游人口中住宿人口按照1.0kg/·日计算,非住宿人口按照0.3kg/·日计算。根据人均指标法对县城和各镇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结果如表所示。

1)县域常住人口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预测结果显示,到2025年县域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12278.6/年,其中县城垃圾产生量为8395/年,各镇垃圾产生量为3883.6/年,到2035年县域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12300.5/年,其中县城垃圾产生量为8103/年,各镇垃圾产生量为4197.5/年。

2-4 县域常住人口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职能

定位

街道/镇

人均指标

kg/人*日)

人口规模

(万人)

产生量(吨/日)

产生量(吨/年)

2025年

2035年

2025年

2035年

2025年

2035年

2025年

2035年

中心

城区

袁家庄

街道办

1

1.2

1.65

1.3

16.5

15.6

6022.5

5694

西岔河镇

1

1.2

0.34

0.3

3.4

3.6

1241

1314

长角坝镇

1

1.2

0.31

0.25

3.1

3

1131.5

1095

重点镇

陈家坝镇

0.8

1

0.29

0.24

2.32

2.4

846.8

876

大河坝镇

0.8

1

0.38

0.32

3.04

3.2

1109.6

1168

一般镇

岳坝镇

0.8

1

0.54

0.5

4.32

5

1576.8

1825

石墩河镇

0.8

1

0.12

0.09

0.96

0.9

350.4

328.5

 

县域合计

——

——

3.63

3

33.64

33.7

12278.6

12300.5

2)县域旅游人口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2025年,佛坪县年旅游人数为260万人次,转换次数为2次,年旅游人口为130万人,日旅游人口为3562人,住宿人口按照30%计算,住宿人口为1068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1.2kg/日,非住宿人口按70%计算,非住宿人口为2494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8kg/日。202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11.8吨。

2035年,佛坪县年旅游人数为350万人次,转换次数为2次,年旅游人口为175万人,日旅游人口为4795人,住宿人口按照30%计算,住宿人口为1439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1.2kg/,非住宿人口按70%计算,非住宿人口为3356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8kg/天。203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06吨。

2-5 县域旅游人口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指标

人均指标

kg/人*日)

人口规模(万人)

产生量(吨/日)

产生量(吨/年)

住宿人口

非住宿人口

2025年

2035年

2025年

2035年

2025年

2035年

1.2

0.8

0.36

0.48

——

——

——

——

住宿人口

30%

70%

0.11

0.14

1.32

1.68

481.80

613.20

非住宿人口

——

——

0.25

0.34

2

2.72

730.00

992.80

合计

3.32

4.40

1211.80

1606.00

3)生活垃圾产生总量。根据县域生活垃圾产生量=(1)+(2)的产生的总量。2025年日产生量为44.89吨,2035年日产生量为65.55吨;2025年年产生量为16383.03吨,2035年年产生量为23925.75吨。

根据旅游人口测算的区域分布,按照县城60%、长角坝镇30%、大河坝10%的比例,进行生活垃圾量的分配和运输

2-6 县域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常住人口+旅游人口生活垃圾产生量)

指标

产生量(吨/日)

产生量(吨/年)

2025年

2035年

2025年

2035年

县域常住人口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33.64

33.7

12278.6

12300.5

县域旅游人口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3.32

4.40

1211.80

1606.00

合计

36.96

38.10

13490.40

13906.50

第八条县域四类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中环协调研数据,综合考虑农村和城镇生活习惯差异,四类垃圾产生量占比如下表所示。

2-7 县域四类垃圾占比

垃圾类别

县城/旅游人口

各镇

厨余垃圾

8%

5%

有害垃圾

0.05%

0.03%

可回收物

25%

22%

其他垃圾

66.95%

72.97

根据四类垃圾占比情况,预测县城以及各镇各类垃圾产生量如下表所示。

2-8 县域各四类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垃圾类别

2025年预测量(吨/日)

2025年预测量(吨/年)

2035年预测量(吨/日)

2035年预测量(吨/年)

厨余垃圾

2.64

962.72

2.70

986.60

有害垃圾

0.02

5.97

0.02

6.11

可回收物

8.92

3256.09

9.18

3350.70

其他垃圾

25.39

9265.62

26.20

9563.09

合计

36.97

13490.40

38.10

13906.50

2-9 县域各街道/镇四类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街道/镇

垃圾

类别

垃圾

占比

2025年垃圾产生总量(吨)

2025年预测量(吨/年)

2025年预测量(吨/日)

2035年垃圾产生总量(吨)

2035年预测量(吨/年)

2035年预测量(吨/日)

袁家庄街道

厨余垃圾

8%

6022.5

481.80

1.32

5694

455.52

1.25

有害垃圾

0.05%

3.01

0.01

2.85

0.01

可回收物

25%

1505.63

4.13

1423.50

3.90

其他垃圾

66.95%

4032.06

11.05

3812.13

10.44

西岔河镇

厨余垃圾

8%

1241

99.28

0.27

1314

105.12

0.29

有害垃圾

0.05%

0.62

0.00

0.66

0.00

可回收物

25%

310.25

0.85

328.50

0.90

其他垃圾

66.95%

830.85

2.28

879.72

2.41

长角坝镇

厨余垃圾

8%

1131.5

90.52

0.25

1095

87.60

0.24

有害垃圾

0.05%

0.57

0.00

0.55

0.00

可回收物

25%

282.88

0.78

273.75

0.75

其他垃圾

66.95%

757.54

2.08

733.10

2.01

陈家坝镇

厨余垃圾

5%

846.8

42.34

0.12

876

43.80

0.12

有害垃圾

0.03%

0.25

0.00

0.26

0.00

可回收物

22%

186.30

0.51

192.72

0.53

其他垃圾

72.97%

617.91

1.69

639.22

1.75

大河坝镇

厨余垃圾

5%

1109.6

55.48

0.15

1168

58.40

0.16

有害垃圾

0.03%

0.33

0.00

0.35

0.00

可回收物

22%

244.11

0.67

256.96

0.70

其他垃圾

72.97%

809.68

2.22

852.29

2.34

岳坝镇

厨余垃圾

5%

1576.8

78.84

0.22

1825

91.25

0.25

有害垃圾

0.03%

0.47

0.00

0.55

0.00

可回收物

22%

346.90

0.95

401.50

1.10

其他垃圾

72.97%

1150.59

3.15

1331.70

3.65

石墩河镇

厨余垃圾

5%

350.4

17.52

0.05

328.5

16.43

0.05

有害垃圾

0.03%

0.11

0.00

0.10

0.00

可回收物

22%

77.09

0.21

72.27

0.20

其他垃圾

72.97%

255.69

0.70

239.71

0.66

旅游人口

厨余垃圾

8%

1211.8

96.94

0.27

1606

128.48

0.35

有害垃圾

0.05%

0.61

0.00

0.80

0.00

可回收物

25%

302.95

0.83

401.50

1.10

其他垃圾

66.95%

811.30

2.22

1075.22

2.95

合计

——

——

13490.4

——

44.89

13906.5

——

65.55

第九条收集运输量预测

根据生活垃圾预测量可知,2025年日运输量为36.97吨,2035年日运输量为38.10吨;2025年年运输量为13490.40吨,2035年年运输量为13906.50吨。


第三章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规划

第十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结合佛坪县实际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四分类”体系,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其中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四分类”体系建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其中,分类投放和收集需要政府引导,依靠各个分类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是与公众关系最密切的环节;分类运输和处理是以政府各主管部门主导、相互协调配合为主的环节。

3-1 佛坪县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规划示意图

针对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任务主要集中在规划近期,以政府投入为主引导居民分类投放;中期则应减少政府投入主要依靠居民自觉开展。针对分类转运和处理,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建设任务进行规划。

第十一条分类标准

(一)县城和镇区分类标准

规划佛坪县县城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1)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罐、废油漆桶、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2)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3)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居民厨余垃圾;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和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在食品加工和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用纸、一次性餐具、塑料包装袋、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硬果壳等。

3-1 佛坪县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序号

分类方式

具体类别

标志及备注

1

有害垃圾

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3类)

2

可回收物

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5类)

3

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3类)

4

其他垃圾

除其他三类之外的其他垃圾(1类)

(二)镇/街下辖农村分类标准

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中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规划佛坪县下辖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采用“两次四分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与不可腐烂垃圾,其中不可腐烂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

1.可腐烂垃圾包括食品残渣、剩菜剩饭、过期食品、枯枝败叶等。

不可腐烂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

2.可回收物:纸板、废报纸、废书、废旧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废旧家具、废玻璃等。

3.有害垃圾:废药品、灯管灯具、废电池、废温度计、废油漆、废杀虫剂等。

4.其他垃圾:未分类而进行收集和运输的垃圾。

3-2 “两次四分法”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构成表

类别

垃圾成分构成

可腐烂垃圾

食品残渣、剩菜剩饭、过期食品、枯枝败叶等。

不可腐烂垃圾

可回收物

纸板、废报纸、废书、废旧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废旧家具、废玻璃等。

有害垃圾

废药品、灯管灯具、废电池、废温度计、废油漆、废杀虫剂等。

其他垃圾

未分类而进行收集和运输的垃圾。

注:其他垃圾是指暂时不回收的垃圾;如果未设置垃圾堆肥系统,可腐烂垃圾暂列为其他垃圾一并进入终端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分类主体和责任人

1、分类主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 26号)的相关要求,佛坪县生活垃圾分类主体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以上四类

2、分类责任人

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按照以下要求来确定

1)城市居住区,包括住宅小区、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单位负责;没有物业管理的,由街道统一安排;

2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3公共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4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馆饮服务、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5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由管理单位负责

6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

7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由管理单位负责

8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由环卫清扫保洁单位负责

9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或地区办事处负责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

对于佛坪县而言,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需要加强公众督导和宣教工作,引导公众按照要求分类投放,以便快速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县城分类宣传与引导人员配备主要以社区党员、志愿者协会、社工组织、学生社团为主,垃圾分类督导员由保洁员兼顾引导,同时,分类引导与投放统一由第三方运营公司统一协调。

(一)队伍(人员)配备

1.县城队伍(人员)配备

考虑到佛坪县小县城、大混合、小社区的实际,规划佛坪县城按照每300户(社区)配一名督导员,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社区组织管理网络。每个镇(街道)至少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保洁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指导垃圾精准分类投放。督导员由保洁员兼职引导居民投放。

同时结合佛坪县社区与单位融合的比较高的特点,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红色先锋志愿督导示范岗活动,以单位、社区党委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及社区工作人员带头志愿上岗,通过分类督导、行为引导、活动宣导、工作指导等方式,为社区居民做示范,带动全民广泛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2.下辖乡镇及村庄队伍(人员)配备

1)收集系统保洁员

自然村应配备相对稳定的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村民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自然村收集系统的劳动定员应按照定岗定量的原则,根据地区特点、居住人口分布、技术水平、投资体制、当地社会化服务水平和运营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依据《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明确运营管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3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保洁人员。

2)设施设备运行管护人员

应遵循定岗定量原则,根据项目工艺特点、技术水平、操作要求、当地社会化服务水平和运营管理要求,合理确定。

(二)分类宣传引导

1.小区宣传

第一阶段——小组扫盲、第二阶段——督导回访、第三阶段——网格管理、第四阶段——收集数据分析。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志愿者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性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组织、引导志愿者深入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和质量。

2.公共机构宣传

规划各单位应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保障宣传经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规划学校应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相关教育和社会实践中,包括中小学及幼儿园。每所学校开展生活垃圾专题活动不低于1/学期。

规划旅游场所应利用车站等人员集散地进行宣传,依托旅行社、酒店宾馆、景区,通过短信推广、旅游推介等方式,以节能减排和生活垃圾分类进酒店、进景区为载体,宣传低碳生活和垃圾分类知识。

3.乡镇宣传

各镇应组织镇村保洁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专项学习、考察、培训,提高垃圾分类认知度和业务水平。召开垃圾培训或者户主会,落实宣传工作的制度保障,唤醒群众参与垃圾分类主体意识。将有机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志愿者和媒体等社会力量结合起来,同时通过传统的“村村响广播”和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相结合,增加宣传的形式。

4.新闻媒体公益宣传

县融媒体中心、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要加强信息报道典型宣传,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进展、成效和经验,加大对公众正确处置生活垃圾的宣传引导力度,适时突出专题报道、系列报道和访谈报道,持续跟踪报道全县垃圾分类实施推进情况,工作动态,曝光负面典型,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三)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规划居民小区内均需配置小区级宣传教育基地,可采用展板或者上墙等方式,要求在2025年前全部配置完成,可以与物业中心、幼儿园、活动场地等结合建设,对现有小区层面的垃圾分类宣教基地面积不做具体要求,可采用上墙等方式,新建小区需规范建设宣传基地,面积不应小于10m²。小区级宣教基地的主要功能为介绍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以垃圾分类常识和意义、操作规范、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

(四)分类示范点建设

1.县城示范点建设

示范点建设集中在规划近期,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前期需要对公众进行强化引导,佛坪县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环节的主要任务包括督导员设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的设置等。2025年,县城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1)居住小区

规划近期在中心城区内选取物业管理垃圾分类小区共1个作为居民小区分类示范点,建设以投放督导员、完善收集设施和建立台账管理等内容为主。

县城选取有物业管理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条件较好的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到2025年,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名录如下

3-3 佛坪县县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名单

小区名称

小区户数(户)

人口规模(人)

生活垃圾示范小区建设年限

艾佛花园小区

867

3035

2025

2)公共机构

规划近期在中心城区内选取机关、学校、医院、商务办公楼、物流电商企业、餐饮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共7个作为公共机构分类示范点。建设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完善收集设施,建立分类考核制度等内容为主。

3)公共场所

规划近期在佛坪县中心城区分别选取包括车站、文体设施、道路公园景区或广场、社会停车场、城市主次干道共5处作为公共场所分类示范点。建设以宣传科普为关键,奖罚制度为手段,完善收集设施,并以环卫工人二次分拣的方式确保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的准确性。

2.下辖乡镇示范点建设

规划佛坪县下辖乡镇及农村确定示范村,以确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规划2025年,西岔河镇依托陕西省乡村振兴示范镇试点的机遇,积极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全链条垃圾治理标杆镇,同时结合村庄区位特征和示范称号,袁家庄街道肖家庄村、东岳殿村、黄家湾村;陈家坝镇陈家坝村;大河坝镇沙坪村、十亩地村;西岔河镇银厂沟村;岳坝镇栗子坝村;长角坝镇沙窝村;石墩河镇石墩河村

3-4 佛坪县生活垃圾处理示范村名单

乡镇名称

村名

级别/区位

户数规模(户)

袁家庄街道

肖家庄村

中心城区

335

东岳殿村

中心城区

513

黄家湾村

中心城区

153

陈家坝镇

陈家坝村

镇区

330

大河坝镇

沙坪村

镇区

158

十亩地村

移民安置集中区

206

西岔河镇

银厂沟村

省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

96

岳坝镇

栗子坝村

移民安置集中区

134

长角坝镇

沙窝村

特色旅游

219

石墩河镇

石墩河村

镇区

198

(五)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规划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垃圾投放环节(积分管理)、收集环节(小区垃圾桶设置点、路边垃圾桶等位置数量)、转运环节(垃圾转运站位置、车辆路线信息、垃圾转运数量)、垃圾处理环节(垃圾处理规模、设施状态等)以及宣传等内容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智能联网,形成生活垃圾智能监控网络,为城市生活垃圾智能化调度提供支撑。规划期末建设1套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中心城区。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

(一)分类收集方案

规划按照不同区域(场所),采用不同的分类收集方式,中心城区和镇区分为居住小区、公共机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五类。农村的农户家中以“易腐垃圾”“不易腐垃圾”二分类为主,投放点进行“二次四分”。

(二)分类收集点规划

1.中心城区(袁家庄街道、长角坝镇、西岔河镇)、镇区垃圾收集点规划

中心城区和各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模式按照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的模式开展。

1)居住小区

居民小区应设置有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

投放点的布设应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的要求,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每处投放点应设置240L厨余垃圾桶不少于1只、其他垃圾桶不少于3只、可回收物收集桶不少于1只,对于可回收物收集桶,如果小区引入智能回收箱则不设可回收物收集桶,有害垃圾收集桶结合产生量灵活布局,每个居住小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大型小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有害垃圾收集点。一个居住小区按照每150-300户合理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户数不足300户的居小区,至少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可根据需求灵活设置。

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方面,考虑到佛坪县城实际,小区规模较小,且很多与行政单位一体化,大件生活垃圾按照结合配置和预约制的方式,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3处。现有规模较小的小区,无场所配置收集点的小区,需在垃圾投放亭明显位置,明确标明大件生活垃圾收集联系人及电话。

3-2 住宅区垃圾收集容器引导

2)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应结合人员数量、建筑特点布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应至少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条件允许,可每层至少设置1处,公共机构应设置1处垃圾分类收集点。

规划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须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桶;无集中供餐的须至少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桶,并根据情况可在茶水间增加1个过滤茶水的厨余垃圾桶用于收集茶叶等。

规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公共区域如电梯口、大堂、办公区域及教学区域的每层楼梯处分别设置一个10L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3 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收集容器引导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商业街的沿街商铺按每个独立用户或家庭设置。非餐饮商户主要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投放容器,餐饮商户的就餐区域、厨房洗配间等设置易腐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投放容器、其他垃圾投放容器及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装置,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可增设可回收物投放容器

3-4 餐饮商户垃圾收集容器引导

4)公共场所

规划公共场所根据面积大小和平均人流量配置四分类垃圾桶,每逢重大法定节假日及临时性的大型活动场所(如演唱会、音乐节、运动会等)应酌情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摆放点和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垃圾桶可设置120L和240L,公共场所可采用废物箱形式。

商业、金融业街道宜每隔50m-100m设置一组;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每100m-200m设置一组;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每200m-400m设置一组;广场每300-1000㎡设置一组。规划部分较易产生厨余垃圾的公共场所应增加设置厨余垃圾专用桶。

3-5 公共场所收集点模式图及意向引导图

5)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

农贸和果蔬批发市场除了设置可回收、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外,须增设单独的易腐垃圾(生鲜垃圾)投放容器。有条件的应设置技术成熟的生鲜垃圾处理机等就地处理设施。根据商户实际需求,配备不同数量的240L垃圾桶。

3-6 农贸和果蔬批发市场垃圾收集容器引导

6)垃圾收集亭规划

目前中心城区袁家庄街道共有四分类垃圾收集亭31处,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布局,规划21处四分类垃圾收集亭,共形成52处垃圾收集亭,形成150米服务半径覆盖圈。

2.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垃圾桶、垃圾收集点设施、垃圾清运设施、垃圾清扫工具等。鼓励有条件的村、镇建设农村有害垃圾及其他危险废物集中回收试点,相关要求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建设的通知》陕环固体函〔2019〕101号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选址应考虑不影响周边居住环境,收集点的标志应清晰、规范、便于识别,所选位置能够方便环卫车辆作业及临时停放。有条件的垃圾收集点宜设置给水龙头,定期清洗、喷洒消毒及灭蚊蝇药。

3-6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布置参考表

收集设施

服务区域

参考布置方式

规格

垃圾桶

(箱)

村民户前

农户应当自行设置户用垃圾收集设施(箱、桶或袋)。

30-50L

道路、广场、停车场、集市、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

按道路每100m设置一处,公共场所、停车场至少设置一处,每处根据分类种类设置24

120-240L

垃圾收集点

(站)

村庄

有条件的地方一个村庄至少设置一处,包括垃圾屋、垃圾箱等。

2-10m³

人力车或手

推式移动垃圾车

农户到垃圾收集点

每个村庄至少设置一辆(个),一般村庄以人力车或手推式移动垃圾箱为主,有条件的村庄可配电动或机动三轮车。

电动(机

)三轮车

小型垃圾清

运车

村庄

有需求的村庄可配置清运车辆。

垃圾压缩收

集车

村庄

由乡(镇)、县统一布局,主要作为配有垃圾桶或收集点的村庄配套收运车辆。

3t/5t

垃圾清扫工

村庄

由保洁人员管理,一个村庄至少配置3套。

扫把、铲

子、手套等

注:表中数据仅为参考值,在便于管理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7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引导

第十五条分类投放和收集的重点任务

(一)县城分类投放收集设施任务表

规划期内,到2025年,佛坪县城区内居住小区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系统建设,合理设置不同类别垃圾桶的数量和位置。佛坪县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环节的主要任务包括督导员设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的设置等。2025年底,建成佛坪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1座。2025年到2035年,四分类生活垃圾投放桶的折损率确定为60%,按照折损率进行计算。

3-4 佛坪县县城小区投放收集设施任务表

编号

名称

规划年份

分类垃圾桶设置数量(个)

分拣台(个)

大件垃圾收集点(个)

1

佛坪县城区

2025

40

2

2

2035

160

1

1

(二)下辖乡镇

按照“户有垃圾收纳桶,组有投放点,村有收集点,镇有转运站”的垃圾处理要求,建立县域“户分类、组收集、村运输、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规划期内,垃圾收集点303个(包含55个四分类垃圾亭),规划垃圾收集点410个,新增垃圾收集点355个,四分类垃圾桶1420个。农村建设任务汇总见下表所示。

3-7佛坪县下辖乡镇及村庄投放收集设施任务表

序号

乡镇

村庄名称

常住人口(人)

现状收集点数量(个)

规划收集点数量(个)

1

陈家坝镇

陈家坝村

1153

36

50

2

孔家湾村

830

3

郭家坝村

746

4

金星村

267

5

三郎沟村

498

6

石墩河镇

回龙寺村

356

40(30个四分类)

55

7

薅林湾村

479

8

石墩河村

470

9

大河坝镇

谭家河村

574

30

45

10

联合村

244

11

三河口村

660

12

十亩地村

725

13

凤凰村

405

14

共力村

241

15

高桥村

527

16

沙坪村

555

17

五四村

647

18

水田坪村

822

19

西岔河镇

三教殿村

1074

42(23个四分类)

60

20

银厂沟村

289

21

故峪沟村

593

22

彭家沟村

620

23

西岔河村

530

24

耖家庄村

659

25

岳坝镇

岳坝村

452

65

80

26

大古坪村

257

27

草林村

393

28

女儿坝村

466

29

西华村

402

30

栗子坝村

665

31

狮子坝村

264

32

龙潭村

344

33

长角坝镇

龙草坪村

473

90(2个四分类)

120

34

沙窝村

657

35

沙坝村

397

36

教场坝村

729

37

两河口村

354

38

田坝村

301

合计

30355个四分类)

410


第四章 分类转运与处理规划

第十六条有害垃圾转运与处理规划

(一)转运设施(暂存点)规划

规划近期在袁家庄街道办规划1个有害垃圾暂存站,存储规模为10吨/年,其余各乡镇(陈家坝、大河坝镇、石墩河、西岔河镇、岳坝镇和长角坝)规划1个有害垃圾暂存点,共6个有害垃圾暂存点,全县配置1辆有害垃圾收运车。

有害垃圾暂存站位于垃圾填埋场东侧,对有害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和暂存处理。规模按照15/年设计,建筑面积150m²。有害垃圾暂存点位于各镇镇区,建筑面积≥30m²。

袁家街道办采取“直运+预约上门和定期定点”相结合的模式。袁家庄街道办直接由各收集点收运至县城有害垃圾暂存站。1月内收集宜不少于1次。

其他乡镇采用“暂存点+预约上门和定期定点”相结合的模式。其他6镇有害垃圾先收运至各镇有害垃圾暂存点,县有害垃圾转运车从各暂存点转运至佛坪县有害垃圾转运站。1月内收集宜不少于1次。

4-1 佛坪县、镇级有害垃圾暂存需求表

镇名称

2025年暂存需求

(吨/年)

2035年暂存需求

(吨/年)

暂存点配置数量(座)

暂存能力(吨)

县城

(袁家庄街道办)

3.38

3.01县城+0.37旅游)

3.33

2.85县城+0.48旅游)

1

10

陈家坝镇

0.25

0.26

1

0.5

大河坝镇

0.39

0.33镇区+0.06旅游)

0.43

0.35镇区+0.08旅游)

1

0.5

西岔河镇

0.62

0.66

1

0.5

岳坝镇

0.47

0.55

1

0.5

长角坝镇

0.75

0.57镇区+0.18旅游)

0.79

0.55镇区+0.24旅游)

1

0.5

石墩河镇

0.11

0.10

1

0.5

合计

5.97

6.12

7

--

(二)处理设施规划

预测县城(袁家庄街道办)有害垃圾在2025、2035年产生量为3.38吨/年、3.33吨/年;预测县域有害垃圾在2025、2035年产生量为5.97吨/年、6.12吨/年。县城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至规划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暂存,乡镇农村分类出的有害垃圾运送至镇级小型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暂存,各镇不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县城不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佛坪各镇有害垃圾收集至就近暂存点,定期收集至县城有害垃圾暂存站,最后集中由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依据《汉中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全汉中市各县(区)的有害垃圾经暂存后运送至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其中不能处置的部分由向市环保局申报后,移交给陕西省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运输车辆规划

规划期内,县城产生的有害垃圾可运输暂存在有害垃圾暂存点内,定期运送至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配备有害垃圾运输车,车辆备用系数取1.1,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3t,日均收集次数为0.03次/日,考虑维修、保养、机动等情况,车辆的装载系数为0.8。根据袁家庄街道办未来转运处理需求测算及现状条件,有害垃圾运输车辆需单独配置,具体内容如下表。

4-2 有害垃圾运输任务表

名称

规划年份

转运处理需求(吨/年)

现状运输车辆(辆)

新增运输车辆(辆)

备注

县城

2025

3.38

3.01县城+0.37旅游)

-

1

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服务全县范围

2035

3.33

2.85县城+0.48旅游)

-

-

第十七条可回收物转运与处理规划

(一)转运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预测县城可回收物在2025、2035年产生量为3256.09吨/年、3350.70吨/年。在县城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进行分类分拣拆分后,进入可回收资源系统流通后,进入可回收资源利用企业完成资源化回收利用。

袁家街道、长角坝镇和西岔河镇办采取“直运+预约上门点”相结合的模式。袁家庄街道办直接由各收集点收运至县城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周内收集宜不少于2次。

其他乡镇采用“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预约转运”相结合的模式。其他6镇可回收垃圾先收运至各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经分拣预处理和打包压缩后,统一转运至县再生资源中心进行终端处理。宜1周转运1次。

(二)处理设施规划

将佛坪县中心城区和各镇街现状收购网点、处理场地进行系统整合,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为主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县城规划建设1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拆分中心,3个可回收物与大件垃圾中转站(与转运站结合)。规划各镇设置1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筑面积≥30,再转运至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拆分中心再集中运输至汉中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处理。

规划近期在县城新建日分解暂存能力为20吨的县城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日拆分拆解能力为5的大件垃圾拆分中心,用以规范化分拣、暂存县城及周边农村的可回收物,拆分拆解大件垃圾,逐步完善县城可回收物收集、运输的体系建设与管理,加强环卫系统和可回收资源利用系统“两网融合”,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

(三)运输车辆规划

规划期内,县城产生的可回收物可运输暂存至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按照回收利用类别进行分拣;大件垃圾可运输至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进行拆解分类,以做好后续的资源回收利用。配备可回收物运输车,车辆备用系数为1.1,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3t,日均收集次数为1次/日,考虑维修、保养、机动等情况,车辆的装载系数为0.8。根据未来转运处理需求测算现状条件及车辆备用等方面,规划近期新增2辆,中远期新增1具体内容如下表。

4-3 可回收物运输任务表

名称

规划年份

转运处理需求(吨/年)

现状运输车辆(辆)

新增运输车辆(辆)

袁家庄街道

2025

1687.40

1505.63县城+181.77旅游)

1

1

2035

1631.40

1423.50县城+207.9旅游)

-

1

西岔河镇

2025

310.25

-

1

2035

328.50

-

-

长角坝镇

2025

373.74

282.88镇区+90.86旅游)

-

1

2035

394.20

273.75镇区+120.45旅游)

-

-

陈家坝镇

2025

186.30

-

1

2035

192.72

-

-

大河坝镇

2025

274.41

244.11镇区+30.30旅游)

-

1

2035

297.11

256.96镇区+40.15旅游)

-

-

岳坝镇

2025

346.90

-

1

2035

401.50

-

-

石墩河镇

2025

77.09

-

1

2035

72.27

-

-

合计

——

1

8

第十八条厨余垃圾转运与处理规划

(一)转运设施规划

厨余垃圾均直运或就地就近处理,不转运。

袁家街道办、长角坝镇区、西岔河镇区采取“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相结合的模式。袁家庄街道办厨余垃圾采用清洁直运模式,由餐厨垃圾车从各收集点直接运输至小型餐厨垃圾处理站进行末端处理。宜每天2次。采取桶等车、桶换桶等方式。桶等车模式是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将已收集易腐垃圾的专用桶放至指定地点,厨余垃圾收运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运,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桶换桶主要针对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小的饭店,收集时直接配备小型易腐垃圾收集桶对接大桶完成桶桶对接。也可以在交通不便但可以统一管理的区域实行桶换桶作业即空桶换满桶作业。

其他乡镇采用“就近处理”的模式。其他4镇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宜每天2次。

(二)处理设施规划

“县城集中为主+乡镇分散为辅”的建设思维,按照“集中+就地+就近”的统筹处置模式,全力解决佛坪县厨余垃圾处理。

预测县域厨余垃圾在20252035年产生量为962.72吨/年、986.60吨/年,其中县城(袁家庄街道办、长角坝镇、西岔河镇及旅游人口)768.54吨/年,其他4个镇(陈家坝镇、大河坝镇、岳坝镇、石墩河镇)2025年产生量为194.18吨/年2035年产生量为209.88吨/年。

县城处理设施。新建1处小型餐厨垃圾处理站,选址在垃圾填埋场东侧,新建处理能力为10吨/日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县城、长角坝镇和西岔河镇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设施采用“固液油水分离+残渣协同焚烧”的方式,有效实现厨余垃圾焚烧发电。其他厨余垃圾鼓励其产生主体(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食品加工企业等)自行购买满足需求的就地处理机或堆肥处理设备进行分散化处理,减少运输成本和污染;也可协同家庭厨余垃圾进入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

(三)运输车辆规划

规划期内,县城产生的厨余垃圾由收运单位闭环运输至规划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车辆备用系数取1.1,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3t,日均收集次数为1次/日,考虑维修、保养、机动等情况,车辆的装载系数为0.8。根据未来转运处理需求测算及现状条件,厨余垃圾运输车辆需专车专用,近期新增1辆,远期新增1辆,具体内容如下表。

4-4 厨余垃圾运输任务表

名称

规划年份

转运处理需求(吨/年)

现状运输车辆(辆)

新增运输车辆(辆)

县城

2025

539.96

481.80县城+58.16旅游)

-

1

2035

532.61

455.52县城+77.09旅游)

-

1

长角坝镇

2025

119.60

90.52镇区+29.08旅游)

-

-

2035

126.14

87.60镇区+38.54旅游)

-

-

西岔河镇

2025

99.28

-

-

2035

105.12

-

-

合计

2025

999.96

-

-

2035

1578.26

-

2

第十九条其他垃圾转运与处理规划

(一)转运设施规划

1)县城转运设施

佛坪县县城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3座,转运站均无压缩功能。现状生活垃圾中转站基本能够覆盖县城范围,中远期规划新增1座转运站,近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造提升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增加垃圾压缩、车辆冲洗、渗液收集排放设施。

4-5 县城垃圾中转站规划

垃圾中转站名称

位置

转运规模

现状使用情况

规划

袁肖路垃圾转运站

袁肖路

小型(4t/日)

正常使用

改造提升(10t/日)

河堤街垃圾转运站

河堤街

小型(4t/日)

正常使用

改造提升(10t/日)

袁家庄王家湾村

转运站

王家湾村

小型(2t/日)

未利用

改造提升(2t/日)

中远期启动使用

振兴北路垃圾转运站

振兴北路

小型(10t/日)

——

新建

中远期启动建设

2)乡镇转运设施

现状镇级中转站1座,西岔河镇垃圾中转站1座,其他垃圾由镇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收集转运后,直接运送至镇级标准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规划近期在陈家坝镇、西岔河镇、石墩河镇、岳坝镇(栗子坝村)各新建1座小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在大河坝镇(镇区+十亩地)、长角坝镇(镇区+龙草坪村)各新建2处转运站,选址应便于垃圾运输转运至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转运站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要求,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应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应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

4-6 佛坪县、镇级其他垃圾转运需求表

镇名称

2025年运输需求(吨/年)

2035年运输需求(吨/年)

新建转运站数量(座)

改造提升转运站数量(座)

是否压缩

转运能力(吨/日)

县城(袁家庄街道办)

4518.84

4032.06县城+486.78旅游)

4457.26

3812.13县城+645.13旅游)

1

3

32

陈家坝镇

617.91

639.22

1

-

5

大河坝镇

890.81

809.68镇区+81.13旅游)

959.81

852.29镇区+107.52旅游)

2

-

10

西岔河镇

830.85

879.72

1

-

5

岳坝镇

1150.59

1331.70

1

-

5

长角坝镇

1000.93

757.54镇区+243.39旅游)

1055.67

733.10镇区+322.57旅游)

2

-

10

石墩河镇

255.69

239.71

1

-

5

合计

9265.62

9563.09

9

3

——

72

(二)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

预测县城(袁家庄街道办、长角坝镇、西岔河镇及旅游人口)其他垃圾在2025、2035年产生量为6431.75吨/年、6500.18吨/年。全县域其他垃圾在2025、2035年产生量为2833.86吨/年、3062.92吨/年

规划近期于县城袁家庄街道办东岳殿村水田沟(县垃圾填埋场东侧)新建1处处理规模为40吨/日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处理县城(袁家庄街道办、长角坝镇、西岔河镇及旅游人口)的其他垃圾。小型焚烧处理设施建成前,县城(袁家庄街道办、长角坝镇、西岔河镇)其他垃圾实现分类运输后运送至佛坪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其余各镇在各镇范围内处理;焚烧设施建成后,县城(袁家庄街道办、长角坝镇、西岔河镇)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运送至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理,各镇的其他垃圾在镇垃圾填埋场和热解站到达使用年限后,统一运输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主要技术指标:拟在袁家庄街道办东岳殿村水田沟建设1座日处理生活垃圾40吨/天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有害垃圾暂存间、可回收垃圾分拣暂存间、管理用房4间,改造进场道路2.6KM。架设输电线路3KM、箱变1套,新建10吨餐厨垃圾生产线1条

陈家坝镇、石墩河镇和岳坝镇3处(15/日)为镇级现状改造提升的热解站,县城与镇级合计日处理能力达55t/d

(三)运输车辆规划

1)县城车辆规划

规划期内,县城产生的其他垃圾采用一次转运与直运相结合的方式,运输至佛坪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待县城小型焚烧处理设施建成后运输至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理。城区配备其他垃圾运输车,车辆备用系数取1.1,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5t,日均收集次数为1.5次/日,考虑维修、保养、机动等情况,车辆的装载系数为0.8。根据未来转运处理需求测算及现状条件,其他垃圾运输车辆满足规划需求,具体内容如下表。

4-7 其他垃圾运输任务表

名称

规划年份

转运处理需求(吨/年)

转运处理需求(吨/日)

现状运输车辆(辆)

新增运输车辆(辆)

县城(袁家庄街道办、长角坝镇、西岔河镇及旅游人口)

2025

6431.75

17.62

3

4

2035

6500.18

17.81

-

2

2)乡镇车辆规划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宜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清运路线应根据当地村庄分布、道路交通情况、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位置等因素进行确定采用直接运输方式的地区,宜采用密闭压缩式清运车运输;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设置与120L-240L标准垃圾桶配套的上料机构,垃圾清运车应采用密闭形式,避免垃圾在清运路线沿途撒漏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的数量应根据清运频次、运输距离和备用系数等因素配置,每个乡镇垃圾清运车辆不应少于2台。清运车辆选型应与收集点容器形式相配套,推荐选用荷载3t的压缩型运输车垃圾清运车辆应有冬季防冻措施,便于冬季装卸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压缩式垃圾车》CJ/T 127的要求生活垃圾转运车的选择应满足垃圾转运站工艺要求生活垃圾转运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QC/T 936的要求

规划采用3吨自卸式垃圾收集车或3吨后装压缩式垃圾车,配合垃圾桶使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4-8 佛坪县级、镇级运输车辆需求表

范围

2025

2035

运输需求(吨/年)

新增运输车辆数量(辆)

运输需求(吨/年)

新增运输车辆数量(辆)

县城

(袁家庄街道办)

4518.84

4032.06县城+486.78旅游)

——

4457.26

3812.13县城+645.13旅游)

2

陈家坝镇

617.91

2

639.22

-

大河坝镇

890.81

809.68镇区+81.13旅游)

2

959.81

852.29镇区+107.52旅游)

-

西岔河镇

830.85

2

879.72

-

岳坝镇

1150.59

2

1331.70

-

长角坝镇

1000.93

757.54镇区+243.39旅游)

2

1055.67

733.10镇区+322.57旅游)

-

石墩河镇

255.69

2

239.71

-

合计

9265.62

12

9563.09

2

第二十条转运路线规划

(一)县域生活垃圾收运路线设计方案

1)有害垃圾收运路线

结合县城现有有害垃圾产生量以及分布情况,规划在袁家庄街道、长角坝镇、陈家坝镇、石墩河镇、大河坝镇、西岔河镇和岳坝镇分别建立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其中长角坝镇产生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到镇有害垃圾暂存点处,在规定时间内发派运输车辆直接开往县有害垃圾暂存站进行统一运送至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陈家坝镇产生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到镇有害垃圾暂存点处,在规定时间内发派运输车辆沿G345X206X207经石墩河镇、西岔河镇最后到县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统一运送至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石墩河镇产生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到镇有害垃圾暂存点处,在规定时间内发派运输车辆沿G345X206X207经西岔河镇最后到县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统一运送至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大河坝镇产生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到镇有害垃圾暂存点处,在规定时间内发派运输车辆沿G345X207经西岔河镇最后到县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统一运送至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岳坝镇产生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到镇有害垃圾暂存点处,在规定时间内发派运输车辆沿G108X208经西岔河镇最后到县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统一运送至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西岔河镇产生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到县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统一运送至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可回收物收运路线

结合县城现有可回收垃圾产生量以及分布情况,规划在袁家庄街道建立1座垃圾分拣与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用于处理街道办及各镇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各镇可回收垃圾统一集中到镇垃圾转运站处,具体收运路线与有害垃圾收运路线一致。

3)其他垃圾收运路线

结合县城现有其他垃圾产生量以及分布情况,近期,陈家坝镇每天产生的其他垃圾统一收集到镇垃圾中转站处,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陈家镇热解站进行处理;石墩河镇每天产生的其他垃圾统一收集到镇垃圾中转站处,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热解站处理;大河坝镇每天产生的其他垃圾统一收集到镇垃圾中转站处,在规定时间内分派车辆直接运输到大河坝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岳坝镇每天产生的其他垃圾统一收集到镇垃圾中转站处,在规定时间内发派运输车辆运送到热解站处理;西岔河镇与长角坝镇每天产生的其他垃圾统一收集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远期,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完毕之后,其他垃圾通过县道、国道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

4)厨余垃圾收运路线

结合县城现有厨余垃圾产生量以及分布情况,规划长角坝镇、西岔河镇沿中心城区主次干路运输至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厨余垃圾收运路线,用于收集并处理中心城区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其余各镇均在本镇内自行解决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在规定时间内由垃圾运输车辆沿国道108、塘湾路、东岳殿大桥运送至中心城区中南部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进行集中处理

二、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路线设计方案

结合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分布情况,考虑中心城区实际发展需求,规划在现状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新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站各1处。中心城区日常产生的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在规定时间内由垃圾运输车辆沿国道108、塘湾路、东岳殿大桥运送至现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有害垃圾暂存站、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进行集中处理。


第五章 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规划

第二十一条大力提倡源头减量

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导,提倡快递行业绿色包装,鼓励包装材料有效回收利用,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落实垃圾源头减量。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并进行重点监督。

2服务行业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执行“限塑令”,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提倡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袋、充电电池和玻璃(陶瓷)制品水杯,减少一次性垃圾袋、含镉和含汞电池、一次性纸杯的使用,及时做好回收利用。

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一次性用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和环评进行审查,将违规生产、销售一次性用品的生产源头作为突破点。加大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一次性用品销售限用宣传力度,特别是制定限产、限售、限用一次性用品的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活动,减少广大市民对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并养成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的习惯。

3推行“光盘”行动

在餐饮行业、食堂推进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严格依法依规监管铺张浪费的行为;其次,商家需不断优化餐饮服务流程,减少在生产、加工、配送、消费等环节浪费现象的出现;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适当就餐、剩菜打包,不浪费每一粒粮食,践行“光盘行动”。

4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院校等采购、积极使用再生纸制品,节约使用纸张等办公用品,倡导双面用纸以及废旧纸张的回收循环利用。倡导网上办公,减少纸张浪费,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第二十二条建立资源化利用体系

1、健全回收利用体系

研究制定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财政、自然资源、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建立包括智能回收箱、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回收企业主动回收生活垃圾中玻璃、织物、塑料制品等低价值可回收物,2025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到2035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50%以上

2、合理布局回收网络

按照“便于投放、服务规范、保护环境”的原则,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盘活闲置门店等政府资产,加快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

3推动回收模式创新

鼓励再生资源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实现线上交投、线下分类回收,提升回收效率。鼓励发展社区“跳蚤市场”、二手商品集市,促进居民闲置物品循环消费和利用。

4培育回收骨干企业

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培育2个以上产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技术装备新、回收网络全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提升回收行业整体素质

5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报送样本企业,及时收集回收经营信息,开展行业分析,提升管理水平。

6提升包装回收水平

探索快递送货包装物回收方式,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快递包装、环保集装容器可多次循环使用环保编织袋。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往网点回收,或者在收取快件时当场将包装交快递员回收。


第六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第二十三条总体建设任务

根据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环节,佛坪县城乡生活垃圾任务分为县城建设任务和乡镇建设任务。

县城建设的分类投放与收集环节,主要是小区级结合分类垃圾宣传栏80处,城市的分类垃圾亭52处(新增22处),分类垃圾桶350个(新增200个),分拣台3处,大件垃圾收集点3处。分类转运与处理环节,新增有害垃圾车1辆,有害垃圾暂存站1座,可回收物新增车辆2辆,可回收物分拣和大件拆分中心1座,厨余垃圾运输车辆1辆,小型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座,其他垃圾新增车辆2辆,提升转运站3座,新建转运站1处,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座。

6-1 佛坪县城总体建设任务表

类别

建设项目

现状

2025

2035

分类投放与收集

宣传教育基地(座)

小区级

0

70

10

收集点(分类亭)

31

10

11

分类垃圾桶设置(个)折损率60%

150

40

160

分拣台(个)

0

2

1

大件垃圾收集点(个)

0

2

1

分类转运与处理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处理需求(吨/年)

--

4.24

6.34

新增运输车辆(辆)

0

1

-

有害垃圾暂存站(座)

--

1

-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处理需求(吨/年)

--

2121.3

3167.29

新增运输车辆(辆)

1

1

1

可回收物分拣和大件拆分中心(座)

--

1

-

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处理需求(吨/年)

--

678.81

1013.53

新增家庭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座)

1

1

1

小型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

-

1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处理需求(吨/年)

--

2675.34

3210.4

新增运输车辆(辆)

3

0

2

提升改造转运站

3

2

1

新建转运站

3

0

1

处理设施(小型焚烧处理设施)

--

1

-

各乡镇建设的分类投放与收集环节,主要是分类垃圾亭410处(新增355处),分类垃圾桶1880个(新增1420个)。分类转运与处理环节,有害垃圾暂存点6座,可回收物新增车辆6辆(每个镇1辆),其他垃圾新增车辆12辆(每个镇2辆),新建压缩式转运站8座。

6-2 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总体建设任务表

镇名

分类亭垃圾桶数量(个)

收集点数量(个)

近期收集车配置数量(辆)

远期收集车配置数量(辆)

新建转运站数量(座)

改造转运站数量(座)

有害垃圾暂存点配置数量(座)

袁家庄街道

240

60

--

--

--

--

--

陈家坝镇

200

50

3

(2辆其他垃圾+1辆可回收)

-

1

-

1

大河坝镇

180

45

3

(2辆其他垃圾+1辆可回收)

-

2

-

1

西岔河镇

240

60

3

(2辆其他垃圾+1辆可回收)

-

1

-

1

长角坝镇

480

120

3

(2辆其他垃圾+1辆可回收)

-

2

-

1

岳坝镇

320

80

3

(2辆其他垃圾+1辆可回收)

-

1

-

1

石墩河镇

220

55

3

(2辆其他垃圾+1辆可回收)

-

1

-

1

合计

1640

(新增1420个)

470

(现状55个)

18

-

8

-

6

第二十四条近期建设任务

近期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暴露、收集机械化、转运压缩化”为目标,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行升级优化,为分类收集打好基础。近期建设内容包括收集设施、转运设施和末端处理设施三大类。

近期县城建设的分类投放与收集环节,主要是小区级结合分类垃圾宣传栏70处,城市的分类垃圾亭10处,分类垃圾桶40个,分拣台2处,大件垃圾收集点2处。分类转运与处理环节,新增有害垃圾车1辆,有害垃圾暂存站1座,可回收物新增车辆1辆,可回收物分拣和大件拆分中心1座,厨余垃圾运输车辆1辆,提升转运站2座,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座。

6-3 佛坪县城近期建设任务表

类别

建设项目

现状

2025

分类投放与收集

宣传教育基地(座)

小区级

0

70

收集点(分类亭)

31

10

分类垃圾桶设置(个)折损率60%

150

40

分拣台(个)

0

2

大件垃圾收集点(个)

0

2

分类转运与处理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处理需求(吨/年)

--

4.24

新增运输车辆(辆)

0

1

有害垃圾暂存站(座)

--

1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处理需求(吨/年)

--

2121.3

新增运输车辆(辆)

1

1

可回收物分拣和大件拆分中心(座)

--

1

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处理需求(吨/年)

--

678.81

新增家庭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座)

1

1

小型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

0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处理需求(吨/年)

--

2675.34

新增运输车辆(辆)

3

0

提升改造转运站

3

2

新建转运站

3

0

处理设施(小型焚烧处理设施)

--

1

各乡镇建设的分类投放与收集环节,主要是分类垃圾亭410处(新增355处),分类垃圾桶1880个(新增1420个)。分类转运与处理环节,有害垃圾暂存点6座,可回收物新增车辆6辆(每个镇1辆),其他垃圾新增车辆1辆(每个镇1辆)。

第二十五条投资估算

划期内佛坪县共需投资7873.1万元(其中,县城6798.1万元,乡镇1075万元)其中,近期2023-2025年共需投资5742.4万元(其中,县城4907.4万元,乡镇835万元,远期2026-2035年共需投资2130.7万元。(其中县城1890.7万元,乡镇240万元)。

规划期内佛坪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收益共计300万元(县域垃圾收费收益25万/年),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争取申请资金2000万元,政府财政需投资5573.1万元。

规划期内佛坪县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总投资为6798.1万元。其中,2023-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投资估算为4907.4万元2026-2035年投资估算为1890.7万元。

规划期内佛坪县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总投资为1075万元。其中,2023-2025年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投资估算为835万元

2026-2035年乡镇投资估算为240万元

(一)县城投资估算

规划期内佛坪县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总投资为6798.1万元。其中,2023-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投资估算为4907.4万元2026-2035年投资估算为1890.7万元。

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投资费用主要包括小区级宣传教育基地建设(2000元/个,结合小区公共空间和垃圾收集点布置、室外分类垃圾桶配置(平均500元/个、小区垃圾分拣台设置(2000元/个、大件垃圾收集点建设(5000元/个);运输处理环节的运输车辆配置(按照3t标准荷载车辆计算,平均30万元/辆,改造升级原有转运站(按10万/座)、新建有害垃圾暂存站(200万/座,新建县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500万/座)、新建垃圾转运站(250万/座、新建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500万/座、新建小型焚烧处理设施4450万(中央征求预算2000万元)。具体估算如下表所示。

6-4 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投资估算表(万元)

类别

建设项目

单价(万元)

2025年数量

2025年投资(万元)

2035年数量

2035年投资(万元)

合计

分类投放与收集

宣传教育基地(座)

小区级

0.2

70

14

10

2

16

分类垃圾桶设置

0.05

40

2

160

8

10

分拣台

0.2

2

0.4

1

0.2

0.6

大件垃圾收集点

0.5

2

1

1

0.5

1.5

分类转运与处理

有害

垃圾

新增运输车辆

30

1

30

0

0

30

暂存站

30

1

30

0

0

30

可回

收物

新增运输车辆

30

1

30

1

30

60

分拣和拆分中心

500

1

300

0

0

300

厨余

垃圾

新增家庭厨余垃圾

运输车辆

30

1

30

1

30

60

新增小型家庭厨余

垃圾处理设施

1500

0

0

1

1500

1500

其他

垃圾

新增运输车辆

30

0

0

2

60

60

新建转运设施

250

0

0

1

250

250

提升改造转运设施

10

2

20

1

10

30

新增处理设施

(小型焚烧处理设施)

4450

1

4450

0

0

4450

合计

——

——

4907.4

——

1890.7

6798.1

(二)乡镇农村转运处理投资估算

规划期内佛坪县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总投资为1075万元。其中,2023-2025年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投资估算为835万元

2026-2035年乡镇的投资估算为240万元

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投资费用主要包括投放收集环节的农户垃圾桶配置(平均100元/个、村垃圾收集点(5000元/个);以及运输处理环节的运输车辆配置(按照3t标准荷载车辆计算,平均30万元/辆,新建5吨/日转运站(按30万/座计、新建镇级有害垃圾暂存点10万/座)。具体估算如下表所示。

6-5 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投资估算表(万元)

镇名

投放与收集环节

运输处理环节

收集点(万元))

近期收集车配置数量(辆)

远期收集车配置数量(辆)

新建转运站数量(座)

改造转运站数量(座)

有害垃圾暂存点配置数量(座)

2025年

2025年

2035年

2035

2025年

2025年

袁家庄街道

30

--

--

--

--

--

陈家坝镇

25

90

-

30

-

10

大河坝镇

22.5

90

-

60

-

10

西岔河镇

30

90

-

30

-

10

长角坝镇

60

90

-

60

-

10

岳坝镇

40

90

-

30

-

10

石墩河镇

27.5

90

-

30

-

10

合计

235

540

-

240

-

60

合计

1075

第二十六条资金筹措

保证基本资金渠道。垃圾处理作为城市重要公共事业,以政府财政为主。县级财政要设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提供保障。同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规划实施期内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对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将收费用于补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

争取省、市两级财政支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投入巨大,前期引导资金量大且不可持续。为保障规划落实,相关部门应做好规划重点项目的前期和储备工作,将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县“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库,积极争取省、市两级财政支持,用于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前期,需要大量的引导资金和因分类任务增加而增多的资金。规划近期在督导员等队伍配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分类垃圾亭设置、就地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需建立政府投资、社会资金以及企业资金共同参与的资金投入格局。探索财政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支持设立产业基金、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提高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第二十七条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应作为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关心、指导、推动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行业必须遵循垃圾分类的要求,加强行业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各社区、行政村应将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工作,发挥党组织对基层生活治理的核心领导作用。

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信、林业等部门要密切协调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技术指导,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的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成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村庄保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及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环境整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生活垃圾中分出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同时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工信局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设施建设,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衔接。

增强资金投入。保证基本资本金渠道,垃圾处理作为发展佛坪县重要的公共事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提供保障。做好规划重点项目的前期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探索财政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和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企业参与佛坪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广泛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动员群众共同谋划组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方法制定、垃圾收集点(站)选址等工作。动员群众共建体系,组织村民定期打扫庭院和房前屋后卫生,因地制宜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动员群众共同管护环境,制定村民环境卫生行为准则或将有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义务。动员群众共评效果,组织村民对垃圾治理效果进行评价。促进群众共享成果,培养广大农民健康文明习惯形成,厚植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群众基础。

第二十八条实施建议

将规划纳入各层次规划。本规划须纳入各层次的规划中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对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分类设施,应从县级层面统筹考虑,保障其用地。建立规划的动态管理与滚动调校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与反馈,建立效果评价制度,根据实际变化情况,适时修编规划,确保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正确引导。

完善第三方服务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应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对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采用外包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专业化、商业化的服务,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健全第三方服务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

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涉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在末端设施配置到位、居民环境意识充分具备、政府部门集中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方能实现。现阶段各区末端设施配置还处于逐步完善优化阶段,居民垃圾分类习惯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推进不宜操之过急,应结合实际的法规政策环境、居民环境要求和政府工作目标循序渐进,优先补齐设施短板,推进宣传教育,助力习惯养成。

加大宣传提倡源头减量。垃圾治理是推进循环经济的前沿领域,应大力宣传垃圾源头减量化的思想,提高居民、企业对垃圾源头减量化的认识,增强对产品生命周期重视,从源头控制城市垃圾的产生,最小化全社会排出的总废物量。

打造一批示范小区、示范镇村。在县城以社区为单元选取示范小区、县域范围内选定乡村振兴示范镇、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建设,以示范小区、示范镇村为代表,进而带动县域全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铺开。

加快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末端处理能力是推进垃圾分类的基础保障,应当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协同推进,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加快建立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提升终端处理能力重点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处理厨余垃圾。加速推进城市环卫与再生资源两个系统网络的有效衔接(两网融合),尽快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切实保障环卫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目前缺乏有效保障措施,用地落实难度相当大,应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环卫设施的用地,通过保留原有的环卫设施用地、结合现有环卫设施进行原地改造、将环卫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结合建设等方式保障环卫设施建设。


附表1:重点项目库

编号

环节

实施区域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建设年限

1

投放收集环节

县城

县城小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建设

每个小区内均需配置小区级宣传教育基地,可采用展板或者上墙等方式。目前现状居住小区为69个,远期规划按照10个计算,总计配置80个。

16

2023-2035年

2

室外垃圾桶配置

主要包括家用两分桶和小区室外四分类垃圾桶(箱)的设置,选用容量为120L或240L的垃圾桶。规划近期配置40个(10个收集点);考虑折损,远期新增160个(11个收集点,前期的折算率按60%)。

10

2023-2035年

3

小区垃圾分类分拣台配置

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垃圾分类分拣台,总计配置3个,近期2个,远期1个。

0.6

2023-2035年

4

小区大件垃圾收集点建设

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大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总计配置3个,近期2个,远期1个。

1.5

2023-2035年

5

乡镇

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

结合各镇目前垃圾收集点分布,在现状基础上改造提升,增加数量,共计470处。

235

2023-2025年

6

运输处理环节

县城

县城四类垃圾运输

车辆配置

规划近期县城新增有害垃圾运输车1辆、可回收物运输车2辆、厨余垃圾车运输车2辆,其他垃圾运输车2辆,总计新增7辆,车辆平均荷载3吨。

210

2023-2025年

7

改造(新建)提升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

改造提升袁肖路、河堤路3座生活垃圾转运站(30万),增加垃圾压缩、车辆冲洗、渗液收集排放设施。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建1座垃圾转运站(250万)。

280

2023-2025年

8

新建县城有害垃圾暂存站

在县城三教殿村北侧,近期新建暂存能力为10吨的县城有害垃圾暂存站,用以暂存县城及周边农村的有害垃圾。

30

2023-2025年

9

新建县城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在县城垃圾填埋东侧,新建日分解暂存能力为20吨的县城可回收物分解中心和日拆解能力为5吨的大件垃圾拆分中心,用以规范化分拣、暂存县城、长角坝镇和西岔河镇的可回收物,拆分拆解大件垃圾。

300

2023-2035年

10

新建县城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在垃圾填埋场东侧,新建处理能力为10/日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县城、长角坝镇和西岔河镇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1500

2026-2035年

11

新建县城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理设施

在县城垃圾填埋场东侧新建处理规模为40吨/日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处理县城、长角坝镇和长角坝镇的其他垃圾。

4450

2023-2035年

12

乡镇

各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置

规划近期岳坝镇、长角坝镇、西岔河镇、石墩河镇、大河坝镇、陈家坝镇各新增2辆其他垃圾和1辆可回收荷载3吨的压缩式垃圾运输车,总计新增18辆。

540

2023-2025年

13

新建镇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西岔河镇、石墩河镇、陈家坝镇的镇区各新建1座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岳坝镇在栗子坝村新建1座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长角坝镇区和龙草坪村新建2座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大河坝镇区和十亩地村2座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共计8个移动压缩站。

240

2026-2035

14

新建镇级有害垃圾暂存点

岳坝镇、长角坝镇、西岔河镇、石墩河镇、大河坝镇、陈家坝镇各设置1处小型有害垃圾暂存点,总计6座,用以暂存镇域内产生的有害垃圾。

60

2023-2025年

附表2:佛坪县居住小区统计表

序号

小区名称

物业管理模式

户数

人数

1

科技和计划局小区

单位自管

17

36

2

老街教师家属楼

单位自管

24

43

3

老街6号楼

单位自管

22

43

4

乡镇楼

社区管理

20

43

5

统筹办家属楼

单位自管

9

28

6

老建筑公司家属楼

单位自管

8

16

7

广电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9

20

8

气象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8

22

9

粮食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35

85

10

供销社小区

单位自管

17

46

11

原经贸局家属楼(新街)

单位自管

16

32

12

印刷厂家属楼

单位自管

77

208

13

县人武部公寓楼

单位自管

12

27

14

兽医站家属楼

单位自管

10

29

15

农机化中心家属楼

单位自管

20

42

16

水利局新和旧家属楼

单位自管

25

54

17

农技中心家属楼

单位自管

12

35

18

种子公司家属楼

单位自管

23

47

19

将军楼小区

单位自管

69

161

20

原地税局家属楼(城北)

单位自管

23

51

21

老林业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7

18

22

新建筑公司家属

单位自管

60

暂无人居住

23

党校家属楼

单位自管

3

4

24

交运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10

23

25

交警队家属楼

单位自管

14

28

26

翠堤湾小区

单位自管

86

278

27

盐业公司家属楼

单位自管

9

18

28

府前街南北小区

单位自管

90

288

29

工字街经贸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9

21

30

工字街二轻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12

36

31

工字街农行家属楼

单位自管

11

12

32

工字街老工行家属楼

单位自管

17

38

33

新街电信移动家属楼

单位自管

22

55

34

城关小学后门家属楼

单位自管

16

41

35

新华书店家属楼

单位自管

8

24

36

福星小区

单位自管

209

619

37

汉运司家属楼

单位自管

38

90

38

烟草家属楼

单位自管

9

28

39

疾控中心家属楼

单位自管

14

37

40

河堤街小学家属楼

单位自管

10

22

41

老水电厂(八达公司)

单位自管

2

7

42

老中医院(中医巷)

单位自管

132

暂无人居住

43

乡企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26

75

44

物价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6

15

45

民政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15

34

46

原国税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25

60

47

财政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100

234

48

农管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12

35

49

县委家属楼

单位自管

18

45

50

信用社家属楼

单位自管

18

48

51

黄家湾农行家属楼

单位自管

24

60

52

城关镇家属楼

社区管理

10

16

53

公路段家属楼

单位自管

20

39

54

审计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9

26

55

劳服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8

21

56

妇计中心家属楼

单位自管

15

45

57

国土旧家属楼

单位自管

18

45

58

电力局家属楼

单位自管

32

77

59

法院家属楼

单位自管

27

78

60

熊猫大道邮政家属楼

单位自管

17

42

61

熊猫大道电信家属楼

单位自管

16

39

62

检察院家属楼

单位自管

34

85

63

自然资源局黄家湾保障房

单位自管

40

104

64

佛坪中学教师家属楼

单位自管

56

130

65

初级中学教师家属楼

单位自管

13

17

66

佛保局新、旧家属楼

单位自管

58

103

67

石油公司家属楼

单位自管

12

21

68

福临居(林业局小区)

单位自管

120

327

69

艾佛花园小区

物业管理

867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