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2月2日在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佛坪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县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以建议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形式,共商发展大计,交由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88件。经过24个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办理质量明显提升,已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建议占总数的77.28%,同比增长13%;无法解决的建议占总数的22.72%,同比减少12%。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得到解决落实。此类建议共31件,占总数的35.23%,同比增长11%。如,对“关于解决引汉济渭工程征地价格不统一问题”的建议,县移民办积极与省移民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获得同意,引汉济渭工程征地价格将按照陕移发〔2014〕18号文件统一补偿。对“关于督促王家湾村花花世界升级改造”的建议,县政府、袁家庄街道办协调各方投资2200万元,建成一米花园研发区100平方米、轮胎花园加工区300平方米、宝特瓶花园加工区50平方米,一批景观小品深受游客青睐。对“关于加强陈家坝镇袋料香菇、冷水鱼产业园区的扶持力度”的建议,县政府已将这两个园区申报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各争取30万元扶持资金。对“关于加大河道巡查和打击河道非法采挖风景石”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实行河长制,落实4条主要流域河长,明确河道管理工作责任人;及时印发《关于禁止在河道采石和加强采砂管理的通告》,划定禁采区域,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技之春”等活动,大力宣传河道风景石禁采政策;加强对河道巡查、蹲守频次;在办理采砂许可证时,要求各采砂场交纳足额清障复平保证金。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杜绝了河道非法采挖风景石现象。对“关于提高农村离职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县财政加大农村党建经费的投入,村主要干部补贴达到2000元/月,卸职村干部养老补助金提高到800-1000元/年。对“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工作待遇”的建议,县上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财政局全面落实村医的各项补助,为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降低医疗风险;结合健康扶贫,县政府配置44名公益专岗,专项用于提高村医报酬,提升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加强村医培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二)建议所提问题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此类建议共37件,占总数的42.05%,同比增长2%。如,对“关于筹集资金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建议,县政府成立经贸系统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工作小组,对全县企业改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确定万兴公司、秦泉公司、纤维板厂重点企业,制定具体解决措施,已为纤维板厂争取150万元资金。对“关于修建石墩河廻龙寺村新集镇逃生通道及避难平台的建议”的建议,县移民办协同设计单位完成实地勘测设计,提交引汉济渭公司审议,待批复后,立即组织建设。对“协调恢复王家湾基本农田”的建议,已恢复王家湾基本农田40亩,县国土局正在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对“关于尽快支付弃渣场建设临时征地费和643以下征用林地费” 的建议,县移民办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并争取到相关资金。目前,正在向征地农户兑付资金。对“关于对地砖沟四组、五组农电网改造” 的建议,县电力局已完成改造设计方案,2018年内实施到位。

(三)建议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或受目前条件限制拟创造条件解决。此类建议共20件,占总数的22.72%,减少12%。如,对“关于新建两河口村跨村大桥”的建议,该大桥与现有教场坝椒溪河大桥相距不足1千米,按照桥梁项目立项标准和防汛要求,两河口村修建跨河大桥无法通过省市立项,因此无法落实。对“关于岳坝镇岳坝村一组土地复垦”的建议、“关于栗子坝村三、四组土地复垦”的建议、“关于解决沙坪村二组土地复垦”的建议,通过查找土地利用数据库、现状图和实地查看,以上3处建议复垦的地块不符合复垦地类,故无法上报立项。对“关于对龙草坪村一组土地复垦”的建议,通过调查踏勘,该地块在龙草坪林业局保护区范围内,由于村组没有权属,无法上报立项。对“关于尽快落实库区移民后扶持政策”的建议、“关于引汉济渭工程结束后复垦土地安置移民”的建议,经向省移民办汇报衔接,省移民办答复意见是,待三河口水库建成、移民搬迁完成后,库区3个镇同时启动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初步确定2018年启动实施,县政府将持续跟进协调,促进落实。对“关于配备岳坝镇各安置点小区公益性岗位”的建议,按照公益性岗位设置不得突破本区域城镇人口1%的原则,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已严重超出市上下达指标,无法新增公益性岗位,因此暂时无法落实安置点小区公益性岗位配备。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2017年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16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时效性,把建议落细、落实、落小,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让代表、委员和群众满意。各位副县长加强对分管业务方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促进办理工作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办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措施、质量”三统一,形成了上下重视、层层落实、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放大办理效果。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落实工作,努力实现办理态度、过程、意见、效果都让代表满意。对建议所涉及的问题,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逐项解决。凡是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办、快速办;凡是可以创造条件的,力促条件早日成熟,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解决计划,根据轻重缓急,确定落实时限,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对限于政策、资金等因素无法付诸实施的,积极沟通衔接寻求替代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三)注重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持续强化主动意识、服务意识,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增加透明度、促进了解、形成共识,着力提升代表满意率,有效提高问题落实率。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上门征询意见等形式,准确理解代表的意图,听取和采纳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对一些工作量大、周期长的任务,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对一些因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尽最大努力取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特别是代表对建议初次办理不满意时,要求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当面听取意见,并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四)强化督查推进。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突出抓好办理工作以及分办、交办、答复、督办、总结等各个环节,确保全县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承办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跟踪督办,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严格工作纪律,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对工作态度认真、办理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办理不认真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并发出“白、黄、红”三色督办单予以督办,最大限度地提高办理效率、质量和满意率。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受政策和财力限制,一些代表建议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只能采取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有针对性地弥补不足,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实行常态化管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范畴,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要求、教育、引导,切实提高承办负责人和办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创新办理方法,加强与代表的见面沟通,将一线调研和开门办案等方法作为办理工作的必须程序,鼓励支持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将继续系统梳理,对正在落实的建议,持续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对列入计划的建议,督促加大办理落实力度,尽快取得效果,切实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真情实意地把代表们的建议当成施政良策,求真务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成效,回报代表关心、回应百姓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