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2022年,县委编办按照中共佛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汉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法办发〔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干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中共佛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化,并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作了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二)推进我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持续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印发了《中共佛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佛编发〔2022〕3号)和《开展2022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佛编办发〔2022〕24号)文件,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由省委编办举办的权责清单网上培训班,提升各单位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干部的业务水平,不断推动各部门单位加快梳理2022年版的权责清单,经过部门梳理,编办初审,各单位权责清单已基本形成,待经最终审定后,将继续开展责任清单及流程表(图)的编制以及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的发布工作。

(三)开展我县自然资源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一是整合优化局属事业单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要求,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系统局属7个事业单位、4个自然资源所进行了优化整合,全面完成挂牌、人员调整及定岗定编工作。二是积极推行基层自然资源所“县管镇用”管理体制,坚持以统筹治理任务、凝聚治理合力、全面属地管理为方向,在4个基层自然资源所积极推行“县上人、镇上用”驻镇机构管理体制。印发了《关于整合县自然资源局系统有关事业单位的通知》(佛编办发〔2022〕17号),将4个基层自然资源所的日常管理权限交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时,赋予了镇(街道)对派驻人员人事任免和调配的建议权和否决权。三是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系统人员管理。为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协调解决了县自然资源系统存在1名非公务员身份占用行政编制的人员管理问题。目前,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已不存在非公务员身份违规占用行政编制和事业单位人编不对应、人岗不对应等人员管理问题。

(四)持续巩固深化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迎接市督导组深入大河坝镇实地察看了镇级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规范设置、挂牌运行情况,了解重点改革任务推动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强化编制保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力度不够,缺乏新方法新举措;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在某些目标任务的开展中,进度较为缓慢,一方面由于各单位在工作配合开展中存在拖拉现象,另一方面在单位协调、工作安排上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三是法治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创新力度,多学习法治工作先进地区或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法,同时总结自身经验,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研究,创新工作方法。

(二)加强推动各项法治工作任务的目标。对牵头的工作,及时协调好各部门单位,加强工作督促督导,推进工作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认真对照县级方案、工作要点、指标体系,对各项工作任务再次细化、量化,让干部明确工作任务。通过适时召开专项研究部署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中共佛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