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第三季度水质状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

佛坪县现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两处,分别为沙窝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椒溪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椒溪河水源为备用水源,未启用),均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和频次

按照规范要求,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每季度委托汉中市华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佛坪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井附近水质进行监测,每年监测4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计61项。

三、监测结果

三季度监测数据显示,沙窝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椒溪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