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西岔河砂石深加工(烘干砂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坪县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岔河砂石深加工(烘干砂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

西岔河砂石深加工(烘干砂厂)项目位于佛坪县西岔河镇西岔河村,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只涉及砂石烘干,不涉及河砂开采,建成后年产量66000吨烘干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517.5m2生产用房一幢,含砂石烘干设备一套,堆砂场100m2,成品区210m2)、辅助工程(办公用房1座2层,占地面积90m2,厨房、卫生间)、公用工程(含给水、供电、供热)、环保工程(含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置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万元,占总投资的9.1%。

经审查,项目备案确认书经佛坪县发改局审核通过;项目合规性经佛坪县秦岭办审核同意;项目用地为租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中销售分公司猫儿梁加油站场地。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确定的项目规模、地点、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下达的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佛环函〔2021〕9号)。

2.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废水治理、噪声控制、危废固废处置、生态恢复和环境管理等各项措施。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施工现场落实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物料等,废弃物及时清运;运营期全面落实除尘设施,做好物料堆存、输送、投料、放料阶段的粉尘防护,严格落实好厂区绿化、场地硬化、道路及车辆冲洗等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物料及成品运输过程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严禁超载行为或沿途遗撒外漏,严格限制行车速度。

4.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废水均不得外排。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位置,同时采取消声、减震、隔声或设置独立基座等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应禁止其入场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分散使用且进行局部围挡,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避免因设备性能降低或故障造成噪声污染危害;运载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得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

6.加强危废固废排放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镇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严禁随意倾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的沉淀物收集后统一回收综合利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旧机油和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做好“三防”措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7.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人为破坏区域周边植物;裸露边坡处进行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

8.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做好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全面确保环境安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的环境投诉,注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隐患排查和有效控制,其他事项按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相关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备案。同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4.《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佛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18日

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西岔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