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佛坪县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两处,分别为沙窝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椒溪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椒溪河水源为备用水源,未启用),均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和频次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特定项目(33项),共计62项。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4次。
三、监测结果
经监测数据显示,沙窝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椒溪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