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协调生态环境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重大事件,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生态环境风险。
2.负责对政法单位办理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执法监督,协调解决涉及生态环境案件政策法律适用问题和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促进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
中共佛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