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
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的通告
按照《中共佛坪县委 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坪县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佛办发〔2024〕6号),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一)完成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拨付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落实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事权的财政性资金保障,按职责分工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配合争取中央与省市生态补偿资金。
(二)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的监管,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导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绿色产品,支持和推进绿色采购。
(四)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开展,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和排查的案件线索,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五)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拨打我局投诉处理电话0916-8912404或书面投诉等渠道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将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并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