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环委〔2023〕1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坪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佛办字〔2021〕138号)和《佛坪县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佛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一、组织县政协委员对涉及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提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二、联系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调研和协商,组织开展有关调研、协商专题座谈会,帮助委员了解情况,建言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