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按照《佛坪县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佛办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1.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2.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源监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

4.牵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水平,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6.负责对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