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公安局生态环保公示报告

2023年以来,佛坪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汉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县局党委中心组和局属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安排相关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成立以分管领导陈远军、马述敏为组长,刑侦、环食药侦、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为副组长,全体民辅警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为打击整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警力保障,有效推动了我县生态环保工作。截至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管控方面

严格按照《佛坪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佛政发〔2018〕15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管控整治工作。一是每月召开例会,通报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每季度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佛坪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二是在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结合人民群众的反映和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在我县实施禁放政策,于2024年重新规定了禁放区域、限放区域,明确了相关组织的职责,为我县的烟花爆竹禁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管理依据。各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职责,严查违规燃放行为,与宾馆、酒店和农户签订《烟花爆竹禁限放承诺书》,最大限度地把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利用春节契机,在县电视台24小时滚动播出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电视宣传片;利用每年的110、119、120、124宣传日以及到校园作法制报告的机会,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制作展板17面,巡回展出。2023年以来,在日常的巡查过程中现场制止违规燃放15余起,批评教育16人。

二、机动车尾气管控方面

2023年以来,县局交警大队依托日常巡逻路查,对机动车尾气开展靶向治疗,对柴油货车尾气路查路检9次,累计出警30余人次;联合县环保局检查20余次,抽测柴油货车252台,提前淘汰国三机动车10辆,查处超标排放车辆11台次,行政处罚1600元。

三、打击破坏环境类犯罪工作方面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治污专项行动要求,由环食药侦查大队牵头汇总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等方面工作,并积极配合县“大气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紧扣环食药领域犯罪侦查工作重点任务,联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坚持以防为先,以打促防,取得了良好效果,确保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结合林田河警长制要求,2023年以来持续对重点河段、重点部位开展巡查,累计巡查13余次,出动警力20余人次,查处盗采砂石案件2起,立非法采矿案件1起,移交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1起,抓获嫌疑人2人,取保1人,移交1人;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案件6起,移交3起,立案3起,移送起诉4人;立非法狩猎案1起,起诉1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升站位,强化学习,强化生态环保职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继续夯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二)转变观念,发挥职能,提高生态保护质效。看进步、找不足,积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不断增强进取精神,增强自身政治素养、专业法律素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改革步伐,积极适应数据公安的趋势,信息研判先导,专业警种合成作战的格局,锻造一支专业化生态保护铁军。

(三)勇于担当,注重落实,促进生态良性发展。要进一步发扬勇于担当精神,积极履行公安职责,会同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职能部门,持续做好对生态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认真落实河山田湖长制度,联合开展巡山、巡河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尽早处置,从源头上预防犯罪问题发生,深层次推进我县生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