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现将我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近年来,县住建局领导班子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推进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生态文明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持续加力,着力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制定印发了《2023—2024年住建系统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PM2.5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4年冬防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等文件,细致部署了环保重点工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党政同责、上下一心的环保组织管理体系。二是执法监管规范有力。明确了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及工作保障,确保住建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以专题报道、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托“6·5环保宣传日”等活动对群众实施持续性教育,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城管队员深入门店、社区和工地,讲解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加强道路施工单位、料场商户规范施工和文明经营意识宣传,积极防控各类扬尘污染现象发生。
(二)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24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49辆次,查处渣土车货箱未覆盖、沿路抛洒2起,乱倒建筑垃圾行为1起。二是开展“清炉”执法行动29次,检查餐饮单位304家次,未发现违规使用小煤炉行为;查处“禁燃区”内销售煤炭行为2车次。三是开展执法检查29次,检查餐饮商户304家(次),督促做好油烟设备维护清洗及台账填写73家次。四是加强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的巡查力度,查处露天焚烧2起。五是深入施工现场专项检查8次,日常巡查12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整治施工扬尘违规行为25处,处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为1件,约谈施工单位2次,停工整改5次。
(三)做好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有序运行。投入各类垃圾桶298个、垃圾分类亭9个,为64个“三无”小区采购垃圾桶260个;启用餐厨垃圾收集车,与县城62家餐饮店签订了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严格按照作业内容及作业标准进行日常作业,日均收集、清运,确保县城环卫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强重大活动、节假日加大保洁力度、加大清扫清运频次,与6镇1办正式签订乡镇环卫服务协议,加强镇办垃圾清扫清运,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三是梳理64个“三无”小区整体情况与社区确定工作方案及合作内容、签订服务协议,分批次启动64个“三无”小区的保洁工作,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
(四)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置能力。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将军楼小区大门外雨水检查井内有污水接入问题,指导解决县人民武装部机关院内雨污合流,进入街道雨水管造成河水污染问题;维修更换河堤街破损排污支管网150米,清理检查井3座;设置截污井1座,敷设污水支管40米;解决工字街南侧部分住户、单位化粪池污水漏接问题,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54%。
(五)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实行餐厨废弃物干湿分离处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查私人、养殖场偷拉私倒餐厨垃圾、泔水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配备餐厨垃圾收集车1辆,为餐饮商户补发餐厨垃圾桶23个,餐厨垃圾日收集处理量1.1吨,全年收集处理餐厨垃圾230余吨。
(六)做好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制定了《佛坪县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清单、问题鉴定清单、整改任务清单、核查验收清单、长效管理监督清单以及整治进度清单等,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在政府官网上公布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发现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1处,整改1处。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了《佛坪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四是完成大河坝镇五四村余家沟建筑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工作,并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再添动力,凝聚合力,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导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情况全程监督,实时监测施工扬尘污染情况。总结巩固扬尘整治成果,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办法,细化部门职责,完善管理机构,积极探索扬尘治理长效管控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筹资机制。建立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支持保障力度。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途径解决建设资金,同时,通过吸引社会投资、捐助、认建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强化执法检查频次,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整治工作,统筹做好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清炉”“禁煤”餐饮油烟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运输、露天烧烤摊等治理工作,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我县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