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水利局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汲取秦岭违建别墅等典型案例教训,始终胸怀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坚持环保优先战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利用周一例会、局务会议、局中心组学习会议、局党组会议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明确水利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纪律要求等,教育引导全体水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保护与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世界环境日”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上街开展节约用水及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治理、推行河湖长制等一系列与生态保护息息相关的日常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关心、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2.开展违规问题动态排查整治。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佛河长办发〔2023〕13号),层层夯实责任,明确整治要求和内容。局属各涉关单位严格按照巡查排查规定的时间,对在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区域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及各类污染物乱排现象开展不留死角地拉网式摸排,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上报,并且做好巡查记录,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严格执行规划、许可、监管、执法各环节,做到全流程监管,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落在实处,行动取得实效。

3.扎实推进小水电整治后续扫尾工作。一是不断建立完善各级监督管理体系。逐站逐库落实度汛、消防、抗震、生产等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双主体责任人与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及时按照省、市要求,就责任人落实情况在佛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公示,并通过实地督导检查,两座电站责任人公示牌已按要求设立到位。二是针对整治后涉及奖补的6座小水电站,严格按照省、市奖补指导意见及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佛坪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资金奖补工作方案》(佛秦水电专班办发〔2022〕5号),逐站落实“一站一专班”和县级领导包抓制度。主动开展小水电业主、职工稳控工作及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奖补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在做好点对点人员稳控的同时,有效推进我县遗留问题的化解和奖补资金兑付工作。目前,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按照省、市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要求,为保障我县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我局积极谋划筹备,严格督促指导我县西花、沙梁对标对表开展竣工验收及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

(二)加强水源涵养保护,建立水生态保护屏障

4.认真落实河湖长制。一是“5+1”治水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顺利实施。2023年全县“5+1”治水项目已开工完工14个项目,累计投资3.07亿元;二是河道“清四乱”常态长效。开展了全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7条主要河道及水库开展了4轮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3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5.8吨;三是河湖岸线强力修复。新修、加固河堤3125米;四是认真开展了水利部反馈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工作。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水利部反馈河湖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工作的通知》,召开推进会2次,组织涉关镇(办)、单位对42个疑似问题图斑进行了实地核查,42个疑似问题图斑已全部复核销号;五是坚持河道管理与涉河工程建设有机融合,创造了涉河工程建设规范施工与河道“四乱”治理相融合的新举措、新经验;六是运用智慧巡河APP平台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坚持每周对镇村河长巡河情况进行提醒,每季度对“清四乱”工作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对镇村河长巡河情况进行全县通报,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全县三级河长巡河3995次。七是开展了河湖健康评价、河湖环境集中清理整治、秦岭区域山区河道专项排查整治、长江十年禁捕、入河排污口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垃圾整治、河库塑料垃圾“清漂”等专项整治,河湖安全和防溺水等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5.严格水资源监管保护。一是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印发了《2023年佛坪县水资源管理暨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向县考核办申报了《202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要求全县各镇办、各行业单位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对照任务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工作。二是加强用水强度控制。制定了《关于下达“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严格执行用水效率红线,遏制水资源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三是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用水计划的通知》,将全县取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实现一户一档。并对工业企业年用水量达到0.8万立方米,居民生活、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和服务业年用水量达到1万立方米或年用水量排名前十的用水户,全部建立公共供水企业管网覆盖内的用水大户名录,也下达了用水计划。四是加强取水口日常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取水许可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过看现场、查台账、面对面交谈的方式,核对取用水户取水口、取水量、取水性质、取水用途和退水量等信息是否与档案资料一致,依法重点查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仍在取水、没有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水资源税缴纳、取用水户节约用水等。通过加强用水户日常监管和用水统计,目前,我县未发生一例超计划取水的现象。五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县1个水功能区断面(椒溪河佛坪县城下游)每月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各项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标准限值,达标率为100%。

6.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一是积极申报中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投资计划,今年争取中省水利发展投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扶持资金748万元,计划治理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二是加快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进度。实施了岳坝镇岳坝村白马沟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流失面积1.87平方公里;大河坝镇马家沟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11平方公里,西岔河镇银厂沟农旅融合清洁流域治理项目,治理流失面积2平方公里;陈家坝镇孔家湾村农业产业配套清洁流域治理项目,治理流域面积2平方公里。全县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87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87平方公里。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防止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组织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矿山、公路、市政设施等项目建设现场,累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达16人次,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发出检查意见3份,建立了生产建设项目整改台账,进行动态监管。督促指导佛坪县耖家庄水电站大坝拆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报,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7万元

7.加强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各镇办所辖集中供水工程实际,对全县16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全部进行了围挡保护、标志牌设立,插标量界的排查工作,全面落实水源地“三有三没有”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建立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镇办月检查月报告制度,要求各镇办每月对辖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蓄水池、管网、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定期上报检查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三是压实管护责任。要求181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人严格落实集中供水运行管护“五项规定制度”,保证了农村饮水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四项指标”持续稳定达标。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抽查检查,明察暗访,包括水源地保护、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供水管理房环境卫生、管护人员履职等情况,及时解决发现问题,确保水源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五是强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生态理念。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选择项目,科学论证,确定施工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坚决杜绝超挖、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发生。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再添动力,凝聚合力,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环保协调工作机制,督促局属各涉关单位、科室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问题整改,逐一销号解决。按照短时间内能整改到位、需分阶段整改、需长期坚持整改等三种类型,健全整改清单,逐一跟踪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核查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健全问题整改台账,确保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三是突出专项整治,加大保护力度。紧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小水电开发、河道综合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工作重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并加大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清理污染源。四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爱惜水、珍惜水、保护水的水生态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