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水利局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佛坪县水利局

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水利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夯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根据人事变动,调整镇村河湖长5名,选聘10名河道保洁员,制作县镇级河湖长公示牌11面,及时更新、公示了河长制信息,保证了河湖长制队伍的稳定性坚持对镇村河长巡河情况周提醒、月检查、季通报。全年镇村河长巡河6941次,达到并超过了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2次的目标。三是印发了《关于纵深推进河库(塘)“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河道“四乱”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对市河长办交办的2个河道“四乱”问题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审计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销号。水利部反馈的77个河湖疑似图斑问题全部复核销号。

  (二)认真抓好水资源管理保护

一是加大水法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开展节水“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推送手机短信10000余条,出动宣传车8车次,设置宣传展板6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程序核对取用水户取水口、取水量、取水性质、取水用途和退水量等信息是否与档案资料一致,连续5年,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被市级评为优秀县区。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依法重点对供水企业、自备水源企业、水电站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仍在取水、没有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取用水户节约用水等进行巡查。加强用水户日常监管和用水统计,督促落实水资源管理措施,缴纳水资源四是突出节水载体建设目前已建成市级节水型企业1家,县级节水型企业2建成率为100%税务局、财政局和文旅局等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0家,政府办、公安局和水利局等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20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为65.85%艾佛花园小区创建成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为100%加大县城10座公厕等公共场所节水器具改造安装,并张贴节水宣传标语。

(三)全面改善涉水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投资1798万元,实施佛坪县椒溪河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绿化改造高铁站周边裸地3处19636.5m²,建设高铁站椒溪河段溢流水坝3座长259m、东岳沟溢流水坝2座长40m、佛坪站高架桥下游椒溪河人行连通桥1座、东岳沟口人行桥1座。二是投资4710万元,实施佛坪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51km²,修建谷坊20座,灌排沟渠6.00km,农防河堤3.5km,生产道路9.00km;设立封禁标志牌25个,超标准完成市水利局下达我县30km²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三是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多次深入矿山、公路、市政设施等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水保监督执法检查11次,发出检查意见4审批水保方案9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9.21万元。

持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印发了《佛坪县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联合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河道及涉河建筑物周边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各级责任;二是严厉打击河道偷采砂石行为,采取白天+夜间、巡查+定点、人防+技防,节假日科室领导全过程轮流带班的模式对县域3条流域河道沟道进行巡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频发的重点河段、重点区域进行突击巡查,同时,针对敏感水域安装视频监控31处,实时跟踪监管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巡查260余人(次),昼巡夜查100余次。今年以来查处偷采砂石案件2起罚款3.58万元。

(五)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严格涉河项目审批,主动出击对我县涉河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全覆盖巡查,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办理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功能区划分审查,严格涉河项目审批,强化日常监管,与涉河施工企业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清障复平协议,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涉河企业施工现场设立警戒警示、项目标牌,划定施工区域,确保涉河施工规范,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同时将审批事项向镇办实行备案,强化镇村河长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处置。累计完成涉河审批项目6个,涉河施工审批12个,签订清障协议12份。

(六)营造水质保护良好氛围

利用发送微信、短信,宣传车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水法规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送微信、短信共计1000余条,出动执法宣传车50趟次,出动人员150人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而增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意识,营造全民爱河护河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河道垃圾、涉河工程材料乱堆现象仍然存在,宣传手段方式单一,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不强等问题后期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域岸线管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深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认真抓好涉水整改任务落实,扎实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以更好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加强对河长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河长履职能力,确保巡河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大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加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开展水生生物保护,促进水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改善。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