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依法依规取缔禁放区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户,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8辆;联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查路检9次,抽检车辆210台次,查处超标车辆10台次,罚款2000元;严格执行“红黄绿牌结果管理”制度,检查建筑工地91家次,整治扬尘污染问题24起;开展渣土运输执法检查11次,检查车辆59辆,查处未封闭运输1起;摸排餐饮经营户179家,检查加油(气)站70家次、汽修单位274家次;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属地责任,重点区域、重点地块设立固定值守点39处,组建流动巡查队伍53支282人,严厉查处随意露天焚烧行为;及时应对沙尘天气,发布预警管控指令7次。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1天、优良率98.6%,同比增加7天,居全市第二;PM2.5浓度17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好11.3%,优于市考指标4微克/立方米,居全市第二。
(二)积极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以椒溪河、蒲河、金水河为重点,持续加强流域沿线日常检查巡查,坚决杜绝水环境风险隐患。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涉河施工水环境管理,规范河道施工行为,从严查处涉水违法行为。全面完成椒溪河、蒲河、金水河等入河排口排查,累计排查入河排口65个,核实建立信息台账,根据排口分类、排水情况等筛选确定开展采样监测29个。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城区上下游水质进行常规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县城区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我县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全市第4,同比上升3个位次,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全市第2。
(三)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对4个新增“一住两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面推进我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开展土壤点位取样监测,为粮食安全提供保障。督促7家产废单位完成2023年产废情况及2024年产废计划申报工作,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对8家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评估工作。强化镇级卫生院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坚决打击医疗废物处置违法行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四)不断优化环境服务管理。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清单,为12个重点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服务。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次,登记备案项目141个。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督促持证单位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核实省市排污许可质量核查反馈问题企业2家、问题线索9个,均已完成整改。全面摸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收集煤改气资料,建立减排工作台账,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五)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5月15日,《倡导低碳生活、点亮绿色社区——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袁家庄街道袁家庄社区》案例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编制《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10月10日我县被列为2024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县。
(六)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争取省级秦岭专项资金,实施佛坪县秦岭南麓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对3个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治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制作标识标牌21个,7月份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方运维,不断提升设施运维水平。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县共认领问题19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14件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调阅县级资料3批次,转办信访1件、已办结并公示。下沉期间,调阅涉及14个方面资料,实地核查17个点位,访谈询问8个方面工作,全面完成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加大县级督察力度,发出提醒函4份,督办函7份,问题交办单10份,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涉关问题均已限期完成整改。
(八)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3人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12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整改通知书5份,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件,行政处罚10万元,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件。办结群众来访信访问题6件。
(九)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环保六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宣教活动,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开展“一对一”宣传,讲解法律法规,有效提高群众和企业管理人员生态环保意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等公示公布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等信息,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向县级及以上媒体网站推送政务信息93篇。
二、工作亮点
(一)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1天,优良率98.6%,同比增加7天;PM2.5浓度17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好11.3%,优于市考指标4微克/立方米。城区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我县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全市第4,同比上升3个位次,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全市第2。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全县生态环境形势整体稳定。
(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2024年5月15日,《倡导低碳生活、点亮绿色社区——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袁家庄街道袁家庄社区》案例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系全省社区类唯一。10月10日,我县被生态环境部列为2024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地区,为全国23个试点地区之一。
三、存在问题
受关中、陕北等地沙尘天气影响,输入性污染较为严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受气象影响形势严峻。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大气方面:优于2024年同期水平。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执行“75311”指挥调度机制和《佛坪县污染天气处置应急预案》,紧盯扬尘污染防治、散煤治理、禁燃禁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整治等,全面落实各项精细化管控措施。二是水环境方面: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监测断面水质稳中有升。做好三河口库区入库水质预警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和精准管控。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水质监测,加强涉水企业和两厂(场)运行监管,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保障水环境安全。三是土壤方面: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危废医废安全处置率100%。健全土壤污染管理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提升医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推动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销号。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沉陕西配合保障工作。同时,深刻汲取督察通报典型案例经验教训,围绕建筑垃圾、砖瓦行业和秦岭“五乱”整治,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三)推动生态创建成果转化。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修编《佛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做好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准备工作。加快落实《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2025年度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评估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继续跟进佛坪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进展,加强与省、市对接汇报,全力争取资金支持,提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开工建设。加大项目谋划力度,跟进国债项目申报工作。抓实佛坪县EOD项目谋划包装入库工作。
(五)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持续加强司法衔接,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失信、移交等方式,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环境准入、排污许可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