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县住建局接到问题线索:佛坪县长角坝镇白家沟小河边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经调查,系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村民齐某某在自建房修建过程中,将原有旧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佛坪县长角坝镇白家沟小河边。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当事人齐某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