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佛坪县委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坪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佛字〔2025〕4号)和《中共佛坪县委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坪县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佛办发〔2024〕6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我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监管约束、落实绿色导向,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资金统筹,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

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健全稳定投入长效机制,全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秦岭生态保护。2025年已统筹下达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4133.06万元,重点支持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污水治理、国土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秦岭大熊猫佛坪繁育研究基地科普馆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金丝猴佛坪救护繁育研究基地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生态保护综合补偿、污水处理厂及垃圾热解站运维等项目实施。主动对接上级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谋划与申报,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央、省、市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生态保护综合补偿、天然林保护补助等资金,持续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从严监管问效,规范资金使用全流程管理

紧盯资金拨付、项目执行、绩效管控关键环节,推动生态环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支出进度,优化项目实施计划与资金安排,提升预算执行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从严抓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过程监控与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流程。资金下达后,联合财政监督检查局深入各项目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高效,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问题,保障生态环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坚持绿色导向,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

深入贯彻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形成可持续生产消费模式。积极引导预算单位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明确要求计算机、空调、家具等普通办公设备全部纳入绿色环保产品采购范畴,从预算环节锁定绿色采购份额。2025年全县绿色采购规模达1173万元,有效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以财政采购杠杆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资金保障,筑牢生态保护财力支撑

紧扣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通过年初预算安排、中期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优先保障生态环保重点支出,资金重点向污染防治攻坚、秦岭生态保护、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倾斜,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力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深化资金监管绩效,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持续加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应用闭环管理。常态化开展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动项目早实施、早见效,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政策学习宣传,凝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加大财政系统生态环保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引导全体干部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林业、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健全信息共享、联动推进机制,广泛凝聚工作合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以财政担当守护佛坪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