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公安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佛坪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力守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烟花爆竹管控成效明显

2025年,我局认真执行《佛坪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佛政发[202410号]文件)立足公安机关职能,紧盯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管控整治工作。一是联合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健全建立了《佛坪县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了《佛坪县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协同管控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各部门在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中“责任不悬空、工作无死角”。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执行指引。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警力在各级政府所在地、集镇、广场、移民区、老旧小区等地段开展常态化巡逻管控,持续宣传禁燃禁放知识,最大限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巡特警大队紧盯重点城区,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并录制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告》,在禁放区紧盯重点时期、重点时段巡回播放;各派出所及时掌握辖区内婚、丧、嫁、娶相关信息,提前上门宣传告知《佛坪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并同当事人签订涉及限放烟花爆竹、酒驾等内容的《安全责任书》。对县城内承接宴席的酒店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从源头的上防止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发生。全年我局共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200余份,发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单150余份,受教育群众1200余人;三是强化运输监管,会同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过往车辆及人员、物品的盘查力度,有效预防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和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未悬挂或未安装危险货物警示标志、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2025年未发现非法贩运烟花爆竹行为;四是强化源头管控,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8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了多次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1处,已责令立即整改;五是强化燃放管控,针对“清明”“除夕”“元宵节”等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的重大节日,组织警力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对县城重点区域落实包抓领导与责任民警,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动禁燃禁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6年春节期间,我县禁放区内基本杜绝了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为全县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同时,进一步严格禁放区域的日常管控,确保管控措施常态落地。

(二)散煤治理协同发力

根据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对散煤治理工作职责,联合县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散煤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全链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累计出动警力65人次,警车12台次,重点检查散煤经营网点5处,货运车辆31台,排查出散煤质量安全隐患1处并已督促完成整改;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违法违规销售散煤经营案件10起。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宣讲8场次,引导群众进一步巩固清洁能源使用习惯。此次排查行动全面摸清了县域散煤流通、使用现状,为持续规范的散煤管理秩序、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奠定了基础。

(三)机动车尾气管控措施到位

2025年,我局交警大队在日常巡逻路查基础上,聚焦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重点开展柴油货车尾气专项路查路检12次,累计出警力24人次,抽测柴油货车221台,渣土运输车辆25台,查处超标排放车辆29台次,罚款金额5800元;同步完成19辆老旧车、黄标车的报废处置工作,并配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治理行动19次,有效压缩了高污染车辆的排放空间,助力县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四)重拳打击破坏环境类犯罪

为贯彻落实市、县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佛坪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刑事侦查大队牵头统筹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多部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并紧扣环食药领域犯罪侦查工作重点任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政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昆仑2025”专项行动,坚持“以防为先,以打促防”,有效保障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结合林田河警长制度要求,2025年以来持续对重点河段、重点区域开展巡查,累计巡察20余次,出动警力65人次,发现涉水线索1起,成功侦破非法捕捞案件1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切实筑牢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防线。

2026年佛坪县公安局从以下几方面履行好生态环保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继续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二)转变思想观念,严“排”查,强“管”控,重“宣”传。多方位开展生态环保行动,多部门营造生态环保严管态势,多渠道进行生态环保教育引导。组织各派出所及相关民辅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改革步伐,积极适应数据公安的趋势,信息研判先导,专业警种合成作战的格局,深入辖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严密排查,针对重点场所开展重点管控,并不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打击破坏生态的高压态势,有效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三)强化联动,筑牢秦岭生态安全防线。坚持以强打击、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为主线,持续开展打击防范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机制,畅通群众举报、部门通报等渠道,严格落实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建立线索台账,实行专人负责、销号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打击,强化行刑衔接,确保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