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纪要2021年第16次

2021年6月18日,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史邦俭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审定《佛坪县聚力打造汉中融入大西安桥头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佛坪县聚力打造汉中融入大西安桥头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审定。

(二)由县发改局负责,加快编制《佛坪县聚力打造汉中融入大西安桥头堡三年行动规划(2021-2023年)》。

二、审定《佛坪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佛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佛坪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佛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由县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审定。

(二)由县司法局负责,筹备召开全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部署动员会议。

(三)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法治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一是聘请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推荐一批高素质法律顾问,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量统筹整合资源,各镇办各部门于7月底前,自行聘请相关专业法律顾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各镇办综合执法力量。由县编办、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各镇办整合现有人员力量,壮大综合执法队伍,稳步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担当,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法治意识,按规范要求做好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审定《佛坪县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和处置暂行办法》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佛坪县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和处置暂行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四、审定《佛坪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佛坪县县属企业国有产权注入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佛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由县财政局负责,尽快按程序注册企业。

(二)原则同意《佛坪县县属企业国有产权注入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国资委文件印发。

(三)关于农村公路清扫保洁问题。

1.同意县交运局注销佛坪县农村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的意见,由县交运局做好相关注销工作。

2.由县交运局、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镇办分管领导赴勉县考察学习村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尽快拿出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村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交由各镇办管理,从2022年起按照聘用保洁员的方式,由各镇办做好村组公路清扫保洁工作。

3.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农村公路养护相关经费划拨镇办,负责村组道路保洁工作。

五、听取全县“四个一批”项目谋划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抓好项目谋划和推进。抢抓政策新机遇,结合经济规律,聚焦全局性、超前性、创新性、落地性、操作性等方面推动大项目、好项目谋深谋细谋实;充分发挥佛坪生态优势、区位优势、特色文化优势,从扩大有效投资入手,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精心谋划一批高质量、转化力强的好项目。县发改局要加强对项目谋划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稳投资专班作用,抓好项目谋划和实施,为全县扩投资稳增长贡献力量。

会议确定:由县发改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会议讨论意见对“四个一批”项目进行完善提升。从2021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向县政府汇报“四个一批”项目谋划情况。

六、审定《佛坪县创建“无欠薪”县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对照“无欠薪”县创建考核验收标准,突出重点,严格源头防控,构筑常态化的预警排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条块结合、联防联处的工作机制;强化信用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让企业不敢欠薪、不愿欠薪、不再欠薪。要强化责任,合力攻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目标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确保欠薪隐患及时化解、欠薪积案及时消除、欠薪案件及时处置,扎实推进我县“无欠薪”县创建工作。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佛坪县创建“无欠薪”县实施方案》,由县人社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请陈珊同志牵头,县人社局负责,近期召开“无欠薪”县创建工作动员会议。

七、研究全国、全省、全市禁毒会议精神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禁毒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政治工程、民生工程紧抓不放,全力防范涉毒风险隐患,为佛坪营造平安、和谐、稳定、无毒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

(一)统筹推进禁毒工作。一是推进“净边2021”专项行动。开展“集群打零”、拔钉追逃、寄递物流行业治理、涉毒资产调查工作,提高发现毒品能力和查缉效率,坚决铲除毒瘤危害。二是深化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开展“三清一收”行动,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控掌握,全面巩固禁吸戒毒成效。三是加强遏制制毒犯罪活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场所重点设备排查、医药化工产品市场整顿和制毒原料清查,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情况发生。

(二)由县公安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毒、识毒、拒毒、禁毒意识。

(三)抓好问题整改。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委禁毒工作组来佛检查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对标对表,开展自查整改,确保6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清零。

八、研究全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暨铁腕治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贯彻意见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冬病夏治”工作,持之以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我县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会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当好本辖区、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佛坪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聚焦重点,多措并举,有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扬尘、pm2.5等专项治理,实现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目标。

(二)严格督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县大气办要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环保督察办、秦岭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牵头任务推进不力、治理整顿流于形式的镇办、部门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确保“冬病夏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环保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新进展、新成效,培塑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形成齐心协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公益活动,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广大群众关注环境、保护蓝天的责任感和参与度。

九、审定《佛坪县抓落实“红黄榜”考核办法》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佛坪县抓落实“红黄榜”考核办法》,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十、观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香菇大棚、县城及周边环境暗访视频

会议确定:

(一)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各镇办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香菇大棚的使用和管理,对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扎实整改,提高村集体合作社香菇大棚使用效率,6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县城小区管理。袁家庄街道办、县住建局负责,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通过媒体曝光、召开业主会、组织爱护环境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形成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环境良好氛围;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居民参与、市场为主的原则,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树立有偿服务理念,实现各方责任明确、相互协调、有偿服务,建设宜居、和谐、幸福小区。确保在7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城区精细管理。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释,加强日常巡查,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撑杆搭棚、排污等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常态化管理。

(四)开展综合环境专项整治。由县公安局、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为期1月的专项整治,引导群众规范停车,维护市容整洁,保障道路畅通。

十一、审定《佛坪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佛坪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佛坪县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佛坪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由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参加会议人员:陈 珊、韩中正、杨润华、张卫敏、赵建强,王仁全、杨汉强。

邀请列席会议人员:邓存本、刘品德、邹承山、张 钊、

曾小涛、周秀梅、曹 瑜。

列席会议人员:刘 勇、魏兴强、闫小民、黄学军、陈永波、史宝利、余小能、李 锋、陈洪勇、舒振平、闫 猛、姜正安、杨岸平、何宏伟、王小舟、杨春堂、李志忠、李 宁、周 睿、李文彬、桂鑫乐、尚 鹏、巨 超、蔡坤侠、刘永坤、蔡 勇、刘焕勇、刘智峰、刘 涛、廖康艺、苏 鹏。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县纪委监委,法、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