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纪要2022年第1次

2022年1月5日,县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王晴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有利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镇办、各部门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系统培训。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制定学习方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的系统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落实部门普法职责,健全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各方面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不断推动法治佛坪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要加强监督指导。县司法局要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批监管,做好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政府文件符合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关注行政处罚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

二、审定《佛坪县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佛坪县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审议。

三、审定《佛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审议。

四、听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冬季传染病高发时期,全球疫情大流行态势仍在持续,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病毒变异和传播不断增加,国内多地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特别是西安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加之春节临近,大量省外人员返乡,疫情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各镇办、各部门务必扛牢责任,精准精细做好各项工作,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会议要求:

一要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情绪,杜绝防控措施打折扣现象发生。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考核的作风,结合“进、知、解”活动,做到全动员、全走访、全覆盖、全了解、全解决,切实把外防输入管死、内防扩散看牢。

二要突出抓好重点人群精准管控。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级包保”“五包一”制度,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排查走访,摸清底数、建好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开展好“敲门行动”,严格落实登记制、告知制、报备制、管控制“四制”要求,加强与在外地人员的联系,提倡非必要不流动,倡导和鼓励在外务工人员就地过年。

三要切实做好重点场所科学防控。加强高铁站、汽车站、疫情防控卡点等入境通道的排查管控,做好重点人员监管,扎牢交通卡口入境关,动态排查外来人员,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要严格落实“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和“不串门、不聚集”的要求,从严管控聚集性场所和聚集性活动,坚决阻断疫情传播路径。

五、听取佛坪县国家卫生县城(镇)复审和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适时召开佛坪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动员会议和病媒生物防治技术及健康管理业务培训会,由县联创办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二)原则同意《佛坪县2022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佛坪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由县联创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六、听取佛坪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确定:由县教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力以赴抓好省级评估组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国家认定。

参加会议人员:陈 珊、韩中正、张卫敏、王桂林、高 钦,王仁全、杨汉强。

列席会议人员:魏兴强、余小能、李 锋、史宝利、周万平、陈永波、何 熠、陈洪勇、李国林、黄仁华、闫 猛、王小舟、姜正安、何宏伟、李 宁、杨春堂、张 勇、周 睿、黎晓勇、李文彬、桂鑫乐、袁福健、何红刚、陈锋锋、何应泽、牟 策、高华丽、王力智、陈远军、曹德虎、余晓军、李新军、孙 莉。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人武部,法、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