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坪县中心城区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过程

为加强我县中心城区居民建房规划管理,规范居民建房审批程序,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县城居民生活质量,有效制止居民违法建设行为,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农发〔2023〕38号)和《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佛办字〔2022〕6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根据县政府领导安排,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制定了《佛坪县中心城区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对合理建议进行采纳、修改完善。经过我单位反复讨论研究,认为佛坪县中心城区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完全符合政策要求,制定程序、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目的意义

一是建立中心城区居民建房长效机制,从源头管控,落实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用地、规划审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使用,确保安全;二是夯实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第一安全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建立管理系统,部门联动监管,构建中心城区居民建房全周期规划管理。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佛坪县中心城区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涵盖了总则、建房管控要求和标准、建房申请及审查、监督监管和附则,11页约5400字,具体情况在正文中做以明确。

第一章:总则,第1页至第3页,明确中心城区管理办法使用范围,遵循原则。

第二章:管控要求和标准,第3页至第5页,明确规划区内不予审批的情形,对房屋改建、扩建、翻建、新建、加层和修建屋顶情形予以明确,需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

第三章:居民建房申请及审查,第5页至第8页,明确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建房规划审批程序,报规委会审定情形,规划许可证有效年限,配套费缴纳依据,占用农用地的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章:监督监管,第8页至第11页,明确居民建房需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或建筑、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出具施工图。两层以上住宅施工任务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证明的施工单位承担。建房建设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管应当遵守的规定、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不动产登记和规划执法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11页,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征求意见情况

8月31日向长角坝镇、袁家庄街道办、西岔河镇,相关部门通过公文系统发送《关于征求<佛坪县中心城区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书面征求有关意见。9月中旬收到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其中: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反馈意见,其余部门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同时我局再次对《佛坪县中心城区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修改。

佛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