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制定《佛坪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细则》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佛坪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农业农村部适应新的形势和法律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1号令发布,3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出台后,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据此,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陕西省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流转速度不断加快。在这种形势下,制定适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细则,对于引导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落实“三权分置”制度的需要。《工作细则》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主要就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法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更合理的利用。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的需要。《工作细则》强化了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力度,切合建立风险保障制度的要求,将更好地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三是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需要。《工作细则》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耕地“非农化”的有关通知要求,强化了耕地保护和促进粮食生产的内容。

二、《工作细则》主要内容

《工作细则》共计七章41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坚持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等基本原则。同时,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机构。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共9条。主要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收益等权利,承包方委托流转的程序,受让方流转经营土地的条件,对流转土地的保护义务以及因投入获得补偿的权利等。

第三章流转方式,共6条。主要明确承包方以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同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集中成片流转。

第四章流转合同,共3条。主要明确流转双方流转(或委托流转)土地要签订流转合同的要求,土地流转合同内容,解除土地流转合同的具体情形等。

第五章流转服务,共7条。主要明确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工作指导,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化解方式等。

第六章流转管理,共9条。主要明确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备案项目和内容,县、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土地

流转合同的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县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的一般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流转服务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的制度。

第七章附则,共3条。主要明确农村土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概念,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的农村“四荒”资源适用本细则的条件,适用实施细则施行时间等。       

三、起草过程

本《工作细则》起草后经本部门讨论通过,并广泛征求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政法委、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及各镇(街道)的意见,经反馈,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无意见。

佛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